“哦?胡说八道!”胡威满不在意,刚想要出声反驳,却见叶圣双腿张开,身形飘逸直奔自己而来。胡威一惊,立刻扛刀砍去,刀法凶猛!能轻而易举将瘦弱苗条的叶圣劈成两半!
嗡!刀鸣声近在耳旁!叶圣能从这刀颤之中听出胡威的杀气,只不过,这杀气淋漓的刀,却不会砍在自己身上。叶圣侧身避开胡威的刀来到了他身后。叶圣的目标不是胡威,而是他身边的几位师兄弟。
几位师弟的本领自然不如大师兄胡威,他们亮剑派讲究出剑出刀的瞬间就要见血,以此达到快杀敌的效果。他们四个人的金丝大环刀已经出鞘了,而也确实见到了血。只不过,这红艳的血不是叶圣的,而是他们四人的。
银白的刀上满是血腥的痕迹,叶圣转过身来面对胡威的时候,四个大汉都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他们的喉咙都被少林龙爪手破开了一个血洞,他们到死都没看清叶圣的动作,因为,叶圣的手,实在是太快了!
胡威震惊瞪眼看着地上四名师弟的尸体,他恼怒的咬牙,怒火冲天,“你竟敢杀我同门!我要将你千刀万剐!”“杀你同门又如何?”叶圣面色平静,扬嘴一笑,“我还要杀你!”他揉捏着手中的手帕,此上等丝绸的材质,当真是杨贵妃用过的贴身之物?拿在面前,叶圣还能嗅到淡淡的清香。
叶圣有些满意,“这手帕放在你那,只会被你玷污,从此,这手帕,就是我的了!”“你找死!”胡威甚至都没有察觉到自己手帕的丢失,叶圣什么时候靠近的他,什么时候解下了他缠在刀柄上的手帕胡威都不为所知。叶圣的动作,也太快了吧!
叶圣小心的将这红玫瑰的手帕系在了右手上,白色的袖口,红色的手帕,倒也扎眼靓丽,“看到这手帕了吗?”瞧着叶圣得意洋洋的模样,胡威咬牙冷笑,“看到了,放心,没多一会儿,我便会砍断你的右手,重新将它夺回来!”
叶圣咧嘴,晃了晃右手,对这金丝红线的手帕很是满意,女人用过的东西,为什么总会令人毫不介意的收纳下呢?“我将这红手帕绑在右手上,就是为了让你看清我手指的动作。免得,等你死了,都没看清楚我的出招!”
“自以为是的小畜生!”胡威胸腔满是怒火的大喝一声,面色失控紧握金丝大环刀,直逼叶圣砍来。叶圣缠着红手帕的右手在这黑夜之中果然更加显眼了很多。胡威一双眼眸紧紧盯住叶圣手臂的动作,然后金丝大环刀就已经虎虎生风的砍了上去!
胡威要砍断叶圣的右手,取走他的狗命,然后拿回杨贵妃的贴身之物,当!金丝大环刀掉在了地上,因为,这把刀的主人已经没有了气力握住它。
在这针落有声的庭院之中,这叮当之声显得清脆悦耳。叶圣的手扼在胡威的脖子上,面对这个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光头络腮胡大汉,叶圣显得极其苗条小只,只不过,还是叶圣胜了。
叶圣的右手离开了胡威的脖子,红色的手帕稳稳的缠在手腕上,当他最后一根手指离开胡威咽喉上的血洞,胡威伤口处血流如注,但是叶圣的轻功不一般,明明近在身前,却没有沾染上一片血花。
杨贵妃的手帕上是三朵精致栩栩如生的红色玫瑰。玫瑰有鲜艳的花朵,却也有扎人的刺儿。传闻中的杨贵妃是个柔媚如水的女子,没想到,却喜欢红玫瑰这种烈艳奔放的花儿。叶圣踩着地上的尸体进入假山后的墙角,库房就隐藏在这花丛之后。
拴着库房的门锁被叶圣单手捏断,潜入陈金山的这小金库之中,叶圣便看到了堆积成山的银两。一点也不夸张,叶圣身为七尺男儿,面前的这一座金山却还要比他自己还高。叶圣看的眼睛都直了,这得多少银子??还是百万?
白腰带的携带空间有限,不同等级的腰带有着不同的携带空间。存储空间以重量计算,一旦携带重量达标,那么就再也不能携带更多的东西。叶圣此刻只恨自己不是个金腰带的高手,不然,就能把这里全部都搬至一空了!
一堆一堆的白银自然很重,叶圣往腰带里塞了一千两然后便再也塞不下任何东西了。叶圣抬头,却瞧着这座金山只是缺了冰山一角,剩下的银两依然如山屹立在此。这得有多少钱!叶圣羡慕,陈金山不愧是个守财奴,如果他肯破费多请一些守卫,那么他这座金山也不会被自己盗了去。
只可惜,贼不入二回门。过了今晚,叶圣便再也不能对陈金山打主意了,因为,有了防备的陈府想要再次潜入,只会更加危险困难。叶圣脚下生风,身形轻盈的翻墙离开了陈府。这一行得到了一千两白银,甚至还得到了杨贵妃曾用过的贴身手帕,倒也不虚此行。
龙岗南市,是江湖人士和商贩都不愿来此的地方,因为这里是贫民窟,是穷人的地方。这里除了贫穷就只能看到病苦,毫无财之机,普通人又有谁愿意来呢?
叶圣白色的身影站在屋檐瓦片上很是显眼,睡在街上和衣而睡的乞丐们在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之后就被惊醒了。没有人喜欢在睡梦之中被惊醒,若是旁人,早就破口大骂了。只不过,这些乞丐明明被吵醒了心有埋怨,却也不能开口出任何抱怨,因为,在龙岗,这些乞丐惹不起任何人。
“是!是银子!”乞丐欢呼声此起彼伏,欢呼声打破了这安静的夜晚。天上下起了银子,等乞丐们将地上掉落的银子都塞入口袋之后,他们抬头才现,不是老天爷下银子,而是有人在撒银两。
一身白色长衫立在屋檐上,那黑罩蒙面的男人身形修长,在月光下倒映出宽大而又绵长的身影。尤其是男人白色袖口上那精致的红色更为鲜艳。是红巾?不,貌似是一块手帕。从来没有人会将手帕系在手上。这一瞬间,这些得到了施舍的乞丐,立刻记下了这位恩人的身影。
“是盗圣!”“多谢盗圣大侠!我们全家三口都感恩与你!”“谢谢盗圣大侠!我苏乞儿今天在这里给你磕头了!”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叶圣面无表情的飞身离去,无声无息消失在黑夜之中。
(本章完)
嗡!刀鸣声近在耳旁!叶圣能从这刀颤之中听出胡威的杀气,只不过,这杀气淋漓的刀,却不会砍在自己身上。叶圣侧身避开胡威的刀来到了他身后。叶圣的目标不是胡威,而是他身边的几位师兄弟。
几位师弟的本领自然不如大师兄胡威,他们亮剑派讲究出剑出刀的瞬间就要见血,以此达到快杀敌的效果。他们四个人的金丝大环刀已经出鞘了,而也确实见到了血。只不过,这红艳的血不是叶圣的,而是他们四人的。
银白的刀上满是血腥的痕迹,叶圣转过身来面对胡威的时候,四个大汉都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他们的喉咙都被少林龙爪手破开了一个血洞,他们到死都没看清叶圣的动作,因为,叶圣的手,实在是太快了!
胡威震惊瞪眼看着地上四名师弟的尸体,他恼怒的咬牙,怒火冲天,“你竟敢杀我同门!我要将你千刀万剐!”“杀你同门又如何?”叶圣面色平静,扬嘴一笑,“我还要杀你!”他揉捏着手中的手帕,此上等丝绸的材质,当真是杨贵妃用过的贴身之物?拿在面前,叶圣还能嗅到淡淡的清香。
叶圣有些满意,“这手帕放在你那,只会被你玷污,从此,这手帕,就是我的了!”“你找死!”胡威甚至都没有察觉到自己手帕的丢失,叶圣什么时候靠近的他,什么时候解下了他缠在刀柄上的手帕胡威都不为所知。叶圣的动作,也太快了吧!
叶圣小心的将这红玫瑰的手帕系在了右手上,白色的袖口,红色的手帕,倒也扎眼靓丽,“看到这手帕了吗?”瞧着叶圣得意洋洋的模样,胡威咬牙冷笑,“看到了,放心,没多一会儿,我便会砍断你的右手,重新将它夺回来!”
叶圣咧嘴,晃了晃右手,对这金丝红线的手帕很是满意,女人用过的东西,为什么总会令人毫不介意的收纳下呢?“我将这红手帕绑在右手上,就是为了让你看清我手指的动作。免得,等你死了,都没看清楚我的出招!”
“自以为是的小畜生!”胡威胸腔满是怒火的大喝一声,面色失控紧握金丝大环刀,直逼叶圣砍来。叶圣缠着红手帕的右手在这黑夜之中果然更加显眼了很多。胡威一双眼眸紧紧盯住叶圣手臂的动作,然后金丝大环刀就已经虎虎生风的砍了上去!
胡威要砍断叶圣的右手,取走他的狗命,然后拿回杨贵妃的贴身之物,当!金丝大环刀掉在了地上,因为,这把刀的主人已经没有了气力握住它。
在这针落有声的庭院之中,这叮当之声显得清脆悦耳。叶圣的手扼在胡威的脖子上,面对这个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光头络腮胡大汉,叶圣显得极其苗条小只,只不过,还是叶圣胜了。
叶圣的右手离开了胡威的脖子,红色的手帕稳稳的缠在手腕上,当他最后一根手指离开胡威咽喉上的血洞,胡威伤口处血流如注,但是叶圣的轻功不一般,明明近在身前,却没有沾染上一片血花。
杨贵妃的手帕上是三朵精致栩栩如生的红色玫瑰。玫瑰有鲜艳的花朵,却也有扎人的刺儿。传闻中的杨贵妃是个柔媚如水的女子,没想到,却喜欢红玫瑰这种烈艳奔放的花儿。叶圣踩着地上的尸体进入假山后的墙角,库房就隐藏在这花丛之后。
拴着库房的门锁被叶圣单手捏断,潜入陈金山的这小金库之中,叶圣便看到了堆积成山的银两。一点也不夸张,叶圣身为七尺男儿,面前的这一座金山却还要比他自己还高。叶圣看的眼睛都直了,这得多少银子??还是百万?
白腰带的携带空间有限,不同等级的腰带有着不同的携带空间。存储空间以重量计算,一旦携带重量达标,那么就再也不能携带更多的东西。叶圣此刻只恨自己不是个金腰带的高手,不然,就能把这里全部都搬至一空了!
一堆一堆的白银自然很重,叶圣往腰带里塞了一千两然后便再也塞不下任何东西了。叶圣抬头,却瞧着这座金山只是缺了冰山一角,剩下的银两依然如山屹立在此。这得有多少钱!叶圣羡慕,陈金山不愧是个守财奴,如果他肯破费多请一些守卫,那么他这座金山也不会被自己盗了去。
只可惜,贼不入二回门。过了今晚,叶圣便再也不能对陈金山打主意了,因为,有了防备的陈府想要再次潜入,只会更加危险困难。叶圣脚下生风,身形轻盈的翻墙离开了陈府。这一行得到了一千两白银,甚至还得到了杨贵妃曾用过的贴身手帕,倒也不虚此行。
龙岗南市,是江湖人士和商贩都不愿来此的地方,因为这里是贫民窟,是穷人的地方。这里除了贫穷就只能看到病苦,毫无财之机,普通人又有谁愿意来呢?
叶圣白色的身影站在屋檐瓦片上很是显眼,睡在街上和衣而睡的乞丐们在听到了叮叮当当的声音之后就被惊醒了。没有人喜欢在睡梦之中被惊醒,若是旁人,早就破口大骂了。只不过,这些乞丐明明被吵醒了心有埋怨,却也不能开口出任何抱怨,因为,在龙岗,这些乞丐惹不起任何人。
“是!是银子!”乞丐欢呼声此起彼伏,欢呼声打破了这安静的夜晚。天上下起了银子,等乞丐们将地上掉落的银子都塞入口袋之后,他们抬头才现,不是老天爷下银子,而是有人在撒银两。
一身白色长衫立在屋檐上,那黑罩蒙面的男人身形修长,在月光下倒映出宽大而又绵长的身影。尤其是男人白色袖口上那精致的红色更为鲜艳。是红巾?不,貌似是一块手帕。从来没有人会将手帕系在手上。这一瞬间,这些得到了施舍的乞丐,立刻记下了这位恩人的身影。
“是盗圣!”“多谢盗圣大侠!我们全家三口都感恩与你!”“谢谢盗圣大侠!我苏乞儿今天在这里给你磕头了!”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叶圣面无表情的飞身离去,无声无息消失在黑夜之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