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这个角度望去,入眼即是柔软的、近乎透明的浴袍边角,半截雪白的脚踝,无形拉开一道优美的弧度,于昏黄灯光的环绕间若隐若现。

    那张俊秀的脸是完全背光的,藏匿在晦暗的窗角深处,却带有某种微妙而朦胧的温柔。

    颜煦怔怔看了一会儿,然后才走下床,蹲到陆允身边。问道:“你也喜欢猫吗?”

    “不。”

    陆允撕一小条鸡肉,递到橘猫嘴边,看它吧唧吧唧吃了进去。

    他不讨厌猫,但比起猫来,还是更喜欢狗狗。

    陆允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大狗,特别聪明。每当他露出难过的表情,大狗就会主动趴下,让他把脸埋它肚子上,毛茸茸的触感,温暖又舒服。

    他想了想,回头看向颜煦:“……我是狗派。”

    然后颜煦的眼角就弯了,笑眯眯的,大尾巴又开始摇来摇去:“好巧呀,我是猫派。家里养了三只。”

    “哦。”陆允又说:“我喜欢狗……不包括狼。”

    颜煦:“……”

    “阿嚏!”

    陆允刚说完,重重打了个喷嚏。

    “穿太少了吧,小心感冒!”颜煦赶忙脱了外套,七手八脚给陆允披上。但两人动作太大了,稀里哗啦折腾半天,将那小橘猫吓了一跳,叼着鸡腿便跑出了房门。

    颜煦“哎呀”一声,还想出门去追,可人家早溜得无影无踪——只剩空落落的那只纸盒,以及披着狼外套、又说自己讨厌狼的陆某人。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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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以说……猫这种生物,真的很忘恩负义啊。”

    颜煦扶着脑袋,很苦恼地道:“我怎么就爱养猫呢?”

    第二天进山里拍戏,两个人都明显没休息好。

    陆允昨晚有些着凉,一连打好几个喷嚏,早上起来晕乎乎的。化妆师说他眼皮有点浮肿,问要不把妆弄厚一点,陆允却摇头说:“不用,刑警熬夜办案,憔悴一点正常。”

    化妆师比大拇指道:“还是陆老师专业!为了拍戏,故意熬的吗?”

    陆允:“那倒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