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主编室内,李华正坐在沙发上,等待着,右手边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男人正一言不发,盯着电脑屏幕。

    无声状况已经持续了十几分钟,李华一点都不着急,反而安下心来。

    他是为了《鬼吹灯》帮着秦小宝来谈判来着。

    作为多年的编辑,这本书潜力如何,心里一清二楚,说的好听,是帮小宝,何尝不是为了自己为了奇点呢。

    和《仙之逆》相比,这本书篇幅更少,甚至看不见同类作品,算是开山之作,从版权改编来说,更简单,也更受欢迎。

    前者要想走版权,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况且,仙侠的投资,可比一般的作品多的多。

    如果主编不认可,也不会专心致志地在那看了这么久,所以他才不着急。

    作为编辑,李华觉得这段时间运气有些爆表,遇上了不拆家的哈士奇这位作者,要是那天拒绝了同事审稿的请求...

    不敢想象!

    不过到现在,对方还不知道,以为说这个新作者是捞出来的,其他几个同事也很羡慕,大家都能看见后台的数据,直说他捡到宝了,年终奖可以期待。

    李华是为了钱么?

    当然,有一部分原因,算着算着,《仙之逆》大概的上架时间是在2月一号,如果万订以上,确实能拿一笔奖金来着。

    最主要,还是一种感觉,亲手扶持着一位大神,甚至白金作家崛起,那成就感,别提了。

    在哈士奇大大身上,他看见了成神的潜质。

    又过了一会,主编梧桐抬起头,捏了捏有些发酸的眼睛:“文很不错,是和那个《仙之逆》同一个作者?”

    “对,但不影响进程,《鬼吹灯》是已经差不多写完的书。”

    “作者的意思是?”

    “就是看咱们能不能授权,给出广播的版权...”李华转达了秦小宝的意思。

    “为了朋友给书的版权,看来关系不一般啊。”主编喝了口茶水:“你是想放对吧。”

    “嗯,这本书潜力无限,如果咱们现在放弃,肯定会有别的平台跟进,再说了,只是一个广播的版权,收不了多少钱,反而可以作为宣传渠道,真要被别人拿走,后悔都来不及。”

    “分析的很完善,不过这事我也坐不了主。”主编这么说,是认可了书的质量。

    李华说的都没错,作为奇点,其实做的是无本买卖,不论从书的版权,还是与电台的合作,他都是受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