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去不去?你不去,我独自一人去。”凌承绪说道。

    “去,我肯定去,让二人一个人,我于心不忍。”慕思思瞧着二人一身风尘,说道:“要不然,还是明天再去挑了夜歌吧!二哥先休息一晚。”

    “月黑风高夜杀人越货时,今夜不去,岂不辜负今日的良辰美景!我不累,在飞机上休息了。”凌承绪气势寒凉说道。

    “好,听二哥的,我们先去收点利息。”慕思思回道。

    她是她老公的乖宝宝,所以临去前,给老公发了条信息:【老公,二哥来了,带我去夜歌收利息,你安顿好四姐就过来。】

    然后她又给大哥他们发了短信:【大哥、三哥,我和二哥去夜歌收利息了,不用挂念我们,我们打不过就跑。】

    穆斯年收到宝贝发来的短信,立刻把穆斯颖丢给一位赶过来的女保镖:“看好小姐。”

    “大哥,你去哪儿?”

    “你嫂子去夜歌了,我不放心,过去跟着。”穆斯年道。

    “那你快去。”穆斯颖都要哭了,她家小五咋这么可爱,提前去给她报仇。

    穆斯年点头,随后离开。

    他和慕思思本就距离极近,慕思思离开三分钟后,他也上了车向夜歌组织驶去。

    超车行驶,终于在半个小时后,追上了慕思思与凌承绪乘坐的车。

    他逼停他们的车,上了宝贝的车。

    凌承绪恨铁不成钢,说道:“小五,就去收个利息,也值当的你叫帮手?”

    “我怕我老公担心。”慕思思说道。

    “算了,一起去吧!你啊!栽到这男人手中了。”凌承绪说道

    “我愿意。”慕思思开心一笑。

    凌承绪:“……”

    突然感觉自己是条狗,这两人在虐狗。

    夜歌的势力就在国都,只不过不在市区,而是在郊区。

    郊区的一整片土地,都是夜歌的地盘,占地很广,比之一个县城还要大,可以算作是国都的城中城。

    来到夜歌,正是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