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邪神的呼唤(1/2)
衣着光鲜,风度翩翩的鹿正康与瑟拉娜联袂进入蓝色宫殿。
这座古老的城堡给人以哥特教堂的宏大感觉,不同于外表和它本身的名字,其内部的装修色调其实是黑白色的,在时间侵蚀下,白色的石灰岩微微发黄,表面充满褶皱与细小的裂纹,而青黑色的辉绿玢岩倒是风采依旧,只是被磨砺得更加光滑油润。
他们要去的侧厅在右手边,穿过走廊来到中心大厅,这里朝上仰望,有一个漂亮的透光拱顶,领主的宝座在二楼,顺着扶梯可以抵达。卫兵询问他的来意,鹿正康便说要去侧厅,听到这句话,士兵很生气,“先生,女士,请不要想象那些无所谓的流言,蓝色宫殿是非常安全,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在至高王的荣光下,不会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事情出现的!”
“呵,说这话的时候,你自己也不信吧?”
卫兵语塞了。
“你有钥匙吗?我想去一探究竟。”鹿正康沉声说道。
“我没,我知道谁有,请稍等,朋友。”卫兵瑟缩了一下,去寻到一个女仆,回来时带了一把钥匙。
“多谢。”
鹿正康对他微微点头,卫兵颇有些受宠若惊。
瑟拉娜哇哦一声,“你真的很有魅力。”
“过奖。”
鹿正康点点头,当然,假如你每句话都有大师级幻术的效果,你也可以成为万人迷的。
佩拉吉奥斯侧厅,入口是一扇窄小的红木门,开门入内,里面竟然是有光的,烛台还亮着,可这里一副脏乱的模样,蛛网遍布墙壁,桌椅倾翻侧倒,盆栽枯萎,枝干如尸鬼的手臂一样朝来者曲伸。
瑟拉娜捂着鼻子,“好大的灰尘味,我打赌这地方都有三年没人打扫了。”
“或许不止呢。”
鹿正康与她四处漫游,朝二楼走去。穿过一张张蛛网,不断深入,鹿正康突然被手心攥着的那块髋骨烫了一下。
瑟拉娜大叫“嘿……”
鹿正康听不分明了,下一刻他消失在原地,眼瞳剧痛,使得他不得不闭眼,这痛苦来得快,走得也很迅速,再睁开眼时,他来到一片雾蒙蒙的枯松林,这里是一处贫瘠的平原,气温不太冷,林间散落着一些巨石拱门,就像是某些仪式所在地。
林中空地有一张长桌,堆积丰富的食物酒水,那香气让人垂涎欲滴,一个花里胡哨的骚老头正坐在王座上,向对面的一个金发诺德男人喋喋不休。鹿正康低头看看自己,穿着土气的棉服,蹬着一双羊皮靴子,顶上戴着海象皮帽子,这样的装扮虽然在他看来非常村味,可在泰姆瑞尔已经算是贵族范儿的了。
不过他身上携带的东西,包括铜伞,都不见了,净土也没有反应,这些他明白自己是离开了现实,来到了梦境中。
骚老头站起来热情地招呼诺德客人,“再来点儿茶水?佩里我的亲亲?”他身材瘦削,仿佛一个被岁月掏空的老家伙,一对眼珠呈现浑浊的灰白色,像是瞎了,但目光炯炯,齐肩短发和下颔的胡须花白,打理地挺精致,衣服很古怪,左半边红,右半边紫,梭形花纹如眼瞳一样遍布,看着像宫廷里的弄臣小丑的戏服。
诺德客人叹气,他有一头潇洒的金发,不过乱糟糟的,皮肤被晒得黝黑发亮,可气色灰白,眼带厚重,黑眼圈也很明显,说话有气无力,“算了,我喝了不舒服啊,而且还得忙事儿,那帮唱反调的,耍宝的,诽谤的,我得处理好,我的刽子手已经三天没睡觉咯。”
鹿正康走过去,来到桌边,骚老头的王座单独占了一边,而另一边放着三张椅子,桌上也有三份餐具,看着就不像是招待某一个人的。
这座古老的城堡给人以哥特教堂的宏大感觉,不同于外表和它本身的名字,其内部的装修色调其实是黑白色的,在时间侵蚀下,白色的石灰岩微微发黄,表面充满褶皱与细小的裂纹,而青黑色的辉绿玢岩倒是风采依旧,只是被磨砺得更加光滑油润。
他们要去的侧厅在右手边,穿过走廊来到中心大厅,这里朝上仰望,有一个漂亮的透光拱顶,领主的宝座在二楼,顺着扶梯可以抵达。卫兵询问他的来意,鹿正康便说要去侧厅,听到这句话,士兵很生气,“先生,女士,请不要想象那些无所谓的流言,蓝色宫殿是非常安全,没有任何异常的地方,在至高王的荣光下,不会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事情出现的!”
“呵,说这话的时候,你自己也不信吧?”
卫兵语塞了。
“你有钥匙吗?我想去一探究竟。”鹿正康沉声说道。
“我没,我知道谁有,请稍等,朋友。”卫兵瑟缩了一下,去寻到一个女仆,回来时带了一把钥匙。
“多谢。”
鹿正康对他微微点头,卫兵颇有些受宠若惊。
瑟拉娜哇哦一声,“你真的很有魅力。”
“过奖。”
鹿正康点点头,当然,假如你每句话都有大师级幻术的效果,你也可以成为万人迷的。
佩拉吉奥斯侧厅,入口是一扇窄小的红木门,开门入内,里面竟然是有光的,烛台还亮着,可这里一副脏乱的模样,蛛网遍布墙壁,桌椅倾翻侧倒,盆栽枯萎,枝干如尸鬼的手臂一样朝来者曲伸。
瑟拉娜捂着鼻子,“好大的灰尘味,我打赌这地方都有三年没人打扫了。”
“或许不止呢。”
鹿正康与她四处漫游,朝二楼走去。穿过一张张蛛网,不断深入,鹿正康突然被手心攥着的那块髋骨烫了一下。
瑟拉娜大叫“嘿……”
鹿正康听不分明了,下一刻他消失在原地,眼瞳剧痛,使得他不得不闭眼,这痛苦来得快,走得也很迅速,再睁开眼时,他来到一片雾蒙蒙的枯松林,这里是一处贫瘠的平原,气温不太冷,林间散落着一些巨石拱门,就像是某些仪式所在地。
林中空地有一张长桌,堆积丰富的食物酒水,那香气让人垂涎欲滴,一个花里胡哨的骚老头正坐在王座上,向对面的一个金发诺德男人喋喋不休。鹿正康低头看看自己,穿着土气的棉服,蹬着一双羊皮靴子,顶上戴着海象皮帽子,这样的装扮虽然在他看来非常村味,可在泰姆瑞尔已经算是贵族范儿的了。
不过他身上携带的东西,包括铜伞,都不见了,净土也没有反应,这些他明白自己是离开了现实,来到了梦境中。
骚老头站起来热情地招呼诺德客人,“再来点儿茶水?佩里我的亲亲?”他身材瘦削,仿佛一个被岁月掏空的老家伙,一对眼珠呈现浑浊的灰白色,像是瞎了,但目光炯炯,齐肩短发和下颔的胡须花白,打理地挺精致,衣服很古怪,左半边红,右半边紫,梭形花纹如眼瞳一样遍布,看着像宫廷里的弄臣小丑的戏服。
诺德客人叹气,他有一头潇洒的金发,不过乱糟糟的,皮肤被晒得黝黑发亮,可气色灰白,眼带厚重,黑眼圈也很明显,说话有气无力,“算了,我喝了不舒服啊,而且还得忙事儿,那帮唱反调的,耍宝的,诽谤的,我得处理好,我的刽子手已经三天没睡觉咯。”
鹿正康走过去,来到桌边,骚老头的王座单独占了一边,而另一边放着三张椅子,桌上也有三份餐具,看着就不像是招待某一个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