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真心(“那是一颗小狗的真心”)(1/2)
从洗手间出来以后,程聿站在洗手池前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他双手撑着池子,抬头看向镜子,镜子中的自己脸上带着冰凉的水珠,双目微微发着红,神情冷得吓人。
他深吸了一口气,将手放到烘干机下烘干了,这才走回自己的座位。
坐了大概十来分钟,路瑾言也回来了,脸上的神情看不出异样,衣服裤子都整整齐齐,只是走路的时候会有些微的不自然。
程聿没分给他多余的眼神,等他坐下之后将自己刚刚找空乘要的水递给他,自己则专注地看着手中的文件。
文件是他来机场之前找海市协调局那边的人要来的,是前不久秦邈参与的那起案子的档案复印件。
秦邈虽与程聿同在协调局任职,但所处部门却有所不同。
程聿所处的是特警队,负责的是抓捕犯罪fork的一线行动,经常会出任务;而秦邈所处的是储备队,负责的是登记志愿者cake的信息,以及管理好志愿者cake所捐献的体液,基本上不会有需要出外勤的时候,每天就是在办公室坐班和仓库清点储备体液。
秦邈并不是一开始就准备进储备队的,在警校的时候,秦邈的目标与程聿相同,都是进特警队,为守卫人民的安宁而奋斗在一线。
遗憾的是,秦邈并没有通过特警队的面试考核,十项全能的人唯一不达标的一项是心理测试。
程聿记得自己当时还特意去问过更具体的原因,得到的答案是——秦邈是一个极端仇恨fork者。
自fork这一特殊人群出现在社会以来,人们对于fork的态度不外乎三类:一类是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他们对fork这一危险人群有天然的惧怕;一类是如程聿一般的持中等态度的人,只要fork不违法,就可以选择包容。
还有一类就是如秦邈一般极端仇恨fork的人,这类人曾提出过对所有人进行体检,将被检测出为fork的人无条件监禁或是杀死的提案,这一提案后被程聿亲口公开否决。
如若不是心理测试不会有假,程聿并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好友其实是个极端主义者。
程聿落在档案上的案件细节记录上,这一部分详细记载了这个fork被逮捕时生生折断了两条手臂,膝盖上也有好几个被枪打出来的血窟窿,更可怕的是背部,被人用刀划出来一个鲜红的叉。
而做这一切的人,是秦邈。
程聿越往后看,心就越沉了一分,正欲往后再翻一页,腿上突然一重。
程聿低头一看,是犯困的路瑾言将头靠在自己的腿上闭着眼睡着了。
路瑾言睡着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蜷缩身体,怕冷一样。
程聿找空姐要了一条小毯子,给路瑾言盖的时候,手指不慎碰到他的脸,睡梦中的人无意识地伸出来一点舌头,舔了舔唇边的手指。
程聿没有过养狗的经验,只在很小的时候喂过一次街边的流浪狗。吃完火腿肠的小狗会用舌头舔他的手指,湿漉漉的眼睛凝望着他。
程聿长久地记住那种小狗舔舐手指带来的酥麻感,那是一颗小狗的真心。
那点酥麻感又令他回想起在洗手间时,路瑾言说出的那句“喜欢”。
他们都明白这是失态,所以程聿先行离开,小狗保持安静。
他深吸了一口气,将手放到烘干机下烘干了,这才走回自己的座位。
坐了大概十来分钟,路瑾言也回来了,脸上的神情看不出异样,衣服裤子都整整齐齐,只是走路的时候会有些微的不自然。
程聿没分给他多余的眼神,等他坐下之后将自己刚刚找空乘要的水递给他,自己则专注地看着手中的文件。
文件是他来机场之前找海市协调局那边的人要来的,是前不久秦邈参与的那起案子的档案复印件。
秦邈虽与程聿同在协调局任职,但所处部门却有所不同。
程聿所处的是特警队,负责的是抓捕犯罪fork的一线行动,经常会出任务;而秦邈所处的是储备队,负责的是登记志愿者cake的信息,以及管理好志愿者cake所捐献的体液,基本上不会有需要出外勤的时候,每天就是在办公室坐班和仓库清点储备体液。
秦邈并不是一开始就准备进储备队的,在警校的时候,秦邈的目标与程聿相同,都是进特警队,为守卫人民的安宁而奋斗在一线。
遗憾的是,秦邈并没有通过特警队的面试考核,十项全能的人唯一不达标的一项是心理测试。
程聿记得自己当时还特意去问过更具体的原因,得到的答案是——秦邈是一个极端仇恨fork者。
自fork这一特殊人群出现在社会以来,人们对于fork的态度不外乎三类:一类是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他们对fork这一危险人群有天然的惧怕;一类是如程聿一般的持中等态度的人,只要fork不违法,就可以选择包容。
还有一类就是如秦邈一般极端仇恨fork的人,这类人曾提出过对所有人进行体检,将被检测出为fork的人无条件监禁或是杀死的提案,这一提案后被程聿亲口公开否决。
如若不是心理测试不会有假,程聿并不愿意相信自己的好友其实是个极端主义者。
程聿落在档案上的案件细节记录上,这一部分详细记载了这个fork被逮捕时生生折断了两条手臂,膝盖上也有好几个被枪打出来的血窟窿,更可怕的是背部,被人用刀划出来一个鲜红的叉。
而做这一切的人,是秦邈。
程聿越往后看,心就越沉了一分,正欲往后再翻一页,腿上突然一重。
程聿低头一看,是犯困的路瑾言将头靠在自己的腿上闭着眼睡着了。
路瑾言睡着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蜷缩身体,怕冷一样。
程聿找空姐要了一条小毯子,给路瑾言盖的时候,手指不慎碰到他的脸,睡梦中的人无意识地伸出来一点舌头,舔了舔唇边的手指。
程聿没有过养狗的经验,只在很小的时候喂过一次街边的流浪狗。吃完火腿肠的小狗会用舌头舔他的手指,湿漉漉的眼睛凝望着他。
程聿长久地记住那种小狗舔舐手指带来的酥麻感,那是一颗小狗的真心。
那点酥麻感又令他回想起在洗手间时,路瑾言说出的那句“喜欢”。
他们都明白这是失态,所以程聿先行离开,小狗保持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