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触景生情吧,白日里听闻一个名姓与他相差不多的新兵,晚上竟然就梦到了那个人。

    他的背影显得有些孤寂,黑沉的瞳孔宛若旋涡,盯着远方的山头出神,随即嘴角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而距离此处数百米的驿馆内,有人正大快朵颐着,好像多久没吃过饭一样,客栈的伙计盯着这个斗篷怪人,声音都有些发抖,“客官,您还要吃些什么吗?”

    桌上四五个空盘子堆得高高的,那人竟还在快速的进食。

    大半夜要打烊的时刻,这人突然推住了门,吓了他一大跳,还以为是什么土匪来打劫,后来听说他是来住店的,店小二这才放下心,将人迎了进来。

    “不吃了,你去睡吧。”他灌了一口酒后,对着店小二摆摆手,“我马上吃完,就上去休息。”

    “好嘞,那客官您自便。”

    “嗯嗯,知道了。”

    等到将桌上的食物一扫而空后,斗篷怪人才往二楼走去,回到房间后,他将斗篷取了下来,清瘦的眉眼间满载着喜悦,他站在窗前远眺着,嘴里还念念有词,“明天就能见到你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变了模样。”

    “你会不会忘了我呀?李若煜咬了咬唇,略带惆怅道,“要是忘了我,我可就难过死了。”

    清澈的眸子落在铜镜上,里面隐隐约约映照出他的模样,修长的指尖顺着脸颊滑动,出神的看着自己的模样,三年,时间似乎没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痕迹。

    只是世事无常,万一他忘记了怎么办,李若煜思索片刻,从包裹里取出那块质地极好的玉佩,把它挂在了自己的腰间,红色流苏荡漾着,李若煜只觉得心脏处被羽毛轻轻扫了一下,让他忍不住战栗。

    “这可是你送我的,要是翻脸不认人,我就把它给卖了。”

    他轻笑一声,在床上翻滚了起来。

    夜还很深。

    由于有军务要与将军商议,二人索性就在营帐里一起吃早饭,朱墨平常话比较多,但是遇到将军那也是老老实实的。

    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最近的近况,突然就听见将军的问话。

    “昨日说的那小子,是在今日报道吗?”

    朱墨一思索,就晓得将军说的人是哪个,他点点头,“你说的是那个叫李若煜的小子吧,今日就能到。”

    “他是什么来头,打听清楚了吗?”

    魏元狄的手指随意敲了敲,面色冷凝。

    “打听清楚了。”

    朱墨往嘴里塞了一口馒头,“其实昨天那个姓王的小子就说了,他和这个李若煜是同乡,俩人是从小一起玩的,知根知底,而且我昨日又查探过了,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