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王胜男来到镖局,远远就看见宅男双目无神的蹲在大门口,门外只有一群鸽子在抢半个剩下的麻球,背景很是苍凉。
王胜男左右看了看,有些奇怪道,“嗯?你临时改了招聘地点吗?”
听到这句话宅男就忍不住一阵心痛,抬起头,王胜男看见他罗伯特巴乔一样哀怨的小眼神不禁从心底打了一个寒颤。
“师……父……我……只……想……想……一……个……人……静……一……静……”张镖头开口,已然气若游丝。
不一会儿,秉着哪里有热闹就去哪里优良传统的齐公子也到场了,这次因为是结拜兄弟的镖局招人,齐胖子总算也有了借口,不用在麻烦他那个什么专属绑票团,终于可以在婉儿面前挺直腰板,像个爷们儿一样堂堂正正的迈出了大门,当然,眼睛该蒙还是要蒙的。
揭开眼罩扔给身旁的小厮,齐胖子当场吃了一惊,转身就来补刀宅男,“咦?你临时改了招聘地点吗?”
fuck!你们两个这是商量好的吗!张大镖头流着眼泪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可是为什么呢?就算你没有我长的帅,可以你现在在青阳武林的人气来说也不至于没有一个人愿意来吧?!”齐胖子百思不得其解道。
“谁说没有人!我就是来应聘的!”一个声音大喊道。
纳尼!齐胖子再转身,身后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于是再再转身,嗯?还是没有人,胖子胆小,当场冷汗就流了下来,结结巴巴道,“完了完了,大白天闹鬼啊!”
张小夕也是一副活见鬼的表情,片刻之后墙根儿一块儿破草席蠕动了几下,从下面爬出来一个乞丐。
乞丐揉了揉眼睛,显然是刚睡醒(大哥,已经是中午了,你这样合适吗?),之后又挠挠腿,表情严肃道,“请稍等一下。”然后趁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从头发里迅速捕获出一只新鲜的早饭,是的,你没有看错,这的确是一只新鲜的早饭,还蹬着小腿儿在乞丐的指尖拼命挣扎,乞丐皱了皱眉,似乎嫌肉有点少,不过再少也比没有强,轻轻一弹送早饭去胃里投胎,完事后还意犹未尽的嗦了下手指,充分证明了什么叫做吮指回味。
扭脸看着呆如木鸡的三人,乞丐好意解释道,“我个人比较喜欢先吃饭,再谈正事。”
我槽!重点不是在这里吧!你刚才到底干了什么啊!那他喵的到底是什么邪恶的生物啊!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你也敢一脸若无其事的往嘴里送!绝壁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接受的食谱吧!回过神来的张镖头果断开始十倍火力的疯狂吐槽模式,再看齐胖子则因为无法承认如此强烈的高能反应,已经开始扶墙狂吐,王胜男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毫无聚焦的瞳孔默昭示她已默默开启灵魂视角。
乞丐吃完早饭,心情似乎不错,问张大镖头招聘什么时候开始。
张镖头捏着鼻子表示,og,你问我我去问谁,除了眼前这位,所有人一眨眼就跑了个干净,自己还招个鬼啊,“对了,还没有请教阁下大名?”
“哦,我叫贝尔格里斯。”
噗~“你还真叫贝尔格里斯啊!难不成阁下你的特长是荒野求生吗?”宅男捂脸。
乞丐点了点头,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的,我父亲是英吉利人,热爱冒险,年轻的时候利用一艘小木船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认识了我的母亲——一个同样充满梦想的东方女士,再然后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就诞生了。”
“哇,看不出来啊,阁下居然还是混血杂交品种啊。”
“不过我出生没多久父母就去世了,听村子里的人说他们出海去寻找传说中的物种——豆豉灵鱼,这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们了。”
“啧啧,真是一段满载梦想和勇气的故事啊,贝尔格里斯同学,那失去父母后请问你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
“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海边的小渔村里,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会下海捞鱼了,有时候村子里的人看我可怜也会分一些多余的食物给我,当我长到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路过的人贩子发现,他们把我卖到了北方的一片大山中,给一个快要咽气的老猎户做儿子,那个老头的脾气不好,喜欢喝酒和玩骰子,每次输钱回来都会把我吊起来用皮鞭抽我,于是某一天我趁他不注意自己跑进了大山里,那座山里有很多的毒蛇猛兽,我以为自己死定了,但说来也奇怪,我的身体中仿佛有着某种奇异的本能一直在指引着我,无论什么植物只要一眼我就能看出它有毒没有,而即便是在那些剧毒的动物或者昆虫身上我也总能找到可以食用的部位,只要一把小刀,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我被野狼追赶,被猴群袭击,住过熊洞,喝过蛇血……总之,在那座人人谈之色变的大山深处一个人生活了大概两年的时间,然后我感到有些厌倦了,我发现自己好像无法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见鬼,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叫做冒险的东西,我迫不急待的想要离开让自己感到熟悉的地方!于是我走出了那座大山,开始四处游荡,方向并不重要,我只是希望能体验更多让我觉得刺激的东西,这么多年来我走遍了世界上所有环境险恶的地方,然而那些地方能带给我的满足感却在不断的减少,这很糟糕!这不是贝尔格里斯渴望的生活,我花了几天时间,试图找出能够让我重新感觉到快乐的东西,你猜怎么样,我想起了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的经历,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那种对未来的恐惧和绝望是多美妙的滋味啊!(我去,你绝对是抖吧!),于是我就装出一副不谙世事的样子,勾|引各式各样的坏人对我犯罪,每到千钧一发的时候我再想办法逃脱,这样的游戏太好玩儿了,不过有一次发生了一个小意外,我被一个老头抓到了一个地窖中,顺便一提,他想用我的肾炼制一副丹药,我有点好奇就随口问了问这副丹药的作用,他觉得我反正也是个死人了,他本人唯一尊敬的也只有死人,所以他很客气的回答我说这个丹药是为了给他提升功力用的,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这次可能玩儿大了,这老头不是个普通人,居然是个会武功的高手,我用尽浑身解数却还是没法逃离那个地窖,只好闭上眼睛等死,我想这样的结局也还不错,至少我死后我的肾还可以帮助到别人,不过就在他要对我动手的那一晚,一个蒙面女刀客闯进了他家,二话不说两人就交上了手,那个女刀客武功不错,比炼药的老头明显高出一筹,但似乎有些被愤怒冲昏了脑袋,虽然最后她还是杀死了那个老头,可临死前那个老头的反扑也打断了她的心脉,弥留之际她跟我说了她的故事,她父亲当年就是被这个炼药老头抓来给搞死的,所以这么多年来她四处求师,苦练武功直到今天才终于为她父亲报了仇,她已经死而无憾了。她的故事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和启迪,我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盲目的作死下去,之后我重新考虑了自己今后的人生规划,最终决定前来这里应聘。”
王胜男左右看了看,有些奇怪道,“嗯?你临时改了招聘地点吗?”
听到这句话宅男就忍不住一阵心痛,抬起头,王胜男看见他罗伯特巴乔一样哀怨的小眼神不禁从心底打了一个寒颤。
“师……父……我……只……想……想……一……个……人……静……一……静……”张镖头开口,已然气若游丝。
不一会儿,秉着哪里有热闹就去哪里优良传统的齐公子也到场了,这次因为是结拜兄弟的镖局招人,齐胖子总算也有了借口,不用在麻烦他那个什么专属绑票团,终于可以在婉儿面前挺直腰板,像个爷们儿一样堂堂正正的迈出了大门,当然,眼睛该蒙还是要蒙的。
揭开眼罩扔给身旁的小厮,齐胖子当场吃了一惊,转身就来补刀宅男,“咦?你临时改了招聘地点吗?”
fuck!你们两个这是商量好的吗!张大镖头流着眼泪倒在一片血泊之中。
“可是为什么呢?就算你没有我长的帅,可以你现在在青阳武林的人气来说也不至于没有一个人愿意来吧?!”齐胖子百思不得其解道。
“谁说没有人!我就是来应聘的!”一个声音大喊道。
纳尼!齐胖子再转身,身后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于是再再转身,嗯?还是没有人,胖子胆小,当场冷汗就流了下来,结结巴巴道,“完了完了,大白天闹鬼啊!”
张小夕也是一副活见鬼的表情,片刻之后墙根儿一块儿破草席蠕动了几下,从下面爬出来一个乞丐。
乞丐揉了揉眼睛,显然是刚睡醒(大哥,已经是中午了,你这样合适吗?),之后又挠挠腿,表情严肃道,“请稍等一下。”然后趁三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从头发里迅速捕获出一只新鲜的早饭,是的,你没有看错,这的确是一只新鲜的早饭,还蹬着小腿儿在乞丐的指尖拼命挣扎,乞丐皱了皱眉,似乎嫌肉有点少,不过再少也比没有强,轻轻一弹送早饭去胃里投胎,完事后还意犹未尽的嗦了下手指,充分证明了什么叫做吮指回味。
扭脸看着呆如木鸡的三人,乞丐好意解释道,“我个人比较喜欢先吃饭,再谈正事。”
我槽!重点不是在这里吧!你刚才到底干了什么啊!那他喵的到底是什么邪恶的生物啊!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你也敢一脸若无其事的往嘴里送!绝壁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接受的食谱吧!回过神来的张镖头果断开始十倍火力的疯狂吐槽模式,再看齐胖子则因为无法承认如此强烈的高能反应,已经开始扶墙狂吐,王胜男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毫无聚焦的瞳孔默昭示她已默默开启灵魂视角。
乞丐吃完早饭,心情似乎不错,问张大镖头招聘什么时候开始。
张镖头捏着鼻子表示,og,你问我我去问谁,除了眼前这位,所有人一眨眼就跑了个干净,自己还招个鬼啊,“对了,还没有请教阁下大名?”
“哦,我叫贝尔格里斯。”
噗~“你还真叫贝尔格里斯啊!难不成阁下你的特长是荒野求生吗?”宅男捂脸。
乞丐点了点头,有些奇怪,“你怎么知道的,我父亲是英吉利人,热爱冒险,年轻的时候利用一艘小木船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神奇的土地上,认识了我的母亲——一个同样充满梦想的东方女士,再然后某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就诞生了。”
“哇,看不出来啊,阁下居然还是混血杂交品种啊。”
“不过我出生没多久父母就去世了,听村子里的人说他们出海去寻找传说中的物种——豆豉灵鱼,这之后就再没有人见过他们了。”
“啧啧,真是一段满载梦想和勇气的故事啊,贝尔格里斯同学,那失去父母后请问你是怎么生存下来的呢?”
“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海边的小渔村里,所以很小的时候我就会下海捞鱼了,有时候村子里的人看我可怜也会分一些多余的食物给我,当我长到差不多六七岁的时候被路过的人贩子发现,他们把我卖到了北方的一片大山中,给一个快要咽气的老猎户做儿子,那个老头的脾气不好,喜欢喝酒和玩骰子,每次输钱回来都会把我吊起来用皮鞭抽我,于是某一天我趁他不注意自己跑进了大山里,那座山里有很多的毒蛇猛兽,我以为自己死定了,但说来也奇怪,我的身体中仿佛有着某种奇异的本能一直在指引着我,无论什么植物只要一眼我就能看出它有毒没有,而即便是在那些剧毒的动物或者昆虫身上我也总能找到可以食用的部位,只要一把小刀,无论走到哪里我都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我被野狼追赶,被猴群袭击,住过熊洞,喝过蛇血……总之,在那座人人谈之色变的大山深处一个人生活了大概两年的时间,然后我感到有些厌倦了,我发现自己好像无法在一个地方呆的太久,见鬼,我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叫做冒险的东西,我迫不急待的想要离开让自己感到熟悉的地方!于是我走出了那座大山,开始四处游荡,方向并不重要,我只是希望能体验更多让我觉得刺激的东西,这么多年来我走遍了世界上所有环境险恶的地方,然而那些地方能带给我的满足感却在不断的减少,这很糟糕!这不是贝尔格里斯渴望的生活,我花了几天时间,试图找出能够让我重新感觉到快乐的东西,你猜怎么样,我想起了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的经历,那种身不由己的感觉,那种对未来的恐惧和绝望是多美妙的滋味啊!(我去,你绝对是抖吧!),于是我就装出一副不谙世事的样子,勾|引各式各样的坏人对我犯罪,每到千钧一发的时候我再想办法逃脱,这样的游戏太好玩儿了,不过有一次发生了一个小意外,我被一个老头抓到了一个地窖中,顺便一提,他想用我的肾炼制一副丹药,我有点好奇就随口问了问这副丹药的作用,他觉得我反正也是个死人了,他本人唯一尊敬的也只有死人,所以他很客气的回答我说这个丹药是为了给他提升功力用的,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这次可能玩儿大了,这老头不是个普通人,居然是个会武功的高手,我用尽浑身解数却还是没法逃离那个地窖,只好闭上眼睛等死,我想这样的结局也还不错,至少我死后我的肾还可以帮助到别人,不过就在他要对我动手的那一晚,一个蒙面女刀客闯进了他家,二话不说两人就交上了手,那个女刀客武功不错,比炼药的老头明显高出一筹,但似乎有些被愤怒冲昏了脑袋,虽然最后她还是杀死了那个老头,可临死前那个老头的反扑也打断了她的心脉,弥留之际她跟我说了她的故事,她父亲当年就是被这个炼药老头抓来给搞死的,所以这么多年来她四处求师,苦练武功直到今天才终于为她父亲报了仇,她已经死而无憾了。她的故事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和启迪,我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盲目的作死下去,之后我重新考虑了自己今后的人生规划,最终决定前来这里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