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对丝绸爱不释手,被奸滑的商人卖了次品丝绸也不在意,起码翻了三倍的价格……”

    这一段字里行间透露出一种看到冤大头的兴奋和不解。

    “这些人有一种笔有趣,是用羽毛做成的笔,沾一点墨水就可以写字,倒是十分便捷,为师写这一封信用的就是羽毛笔。”

    看到这里,许玥眼前一亮。

    对啊,羽毛笔!

    如今航海技术不太发达,没有准确的海图一般是不会轻易涉及未知的海域的,这群人应该是来自比较远的地方。

    对丝绸才会如此痴迷,这个时间段,东方的丝绸可以说价比千金。

    这一点她不太放在心上,最让许玥关心的是这个羽毛笔,冯师不愧是被钦点的运气之王,这东西价值可大了!

    好处在于随处可得。

    不挑拣的从鸡身上拔一根长羽都勉强可以写字。

    虽然比不上毛笔,可以圆转如意,发展出种种书法,但羽毛笔它便宜啊!

    降低了书写成本。

    多少人根本不在科举这条赛道上,只要认一些字,会写,会读就成了,这个时候羽毛笔就能排上用场了。

    识字率的提高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是有极大的好处的,不然某个年代,也不会疯狂开展识字班了。

    而且,比如酒楼记账、运货、录人名等等不太文气的地方用羽毛笔也节省成本和时间,效率提高。

    许玥欣然一笑。

    这一次冯师又立下一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