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声回荡在雄鹰镇上空,让这个死气沉沉的小镇终于有了一丝活力,领民们熙熙攘攘、迁徙的蚂蚁一样拥到了雄鹰堡前。

    西蒙就是这些人中的一员,他今年十七岁,自记事起就生活在雄鹰镇里。

    父亲五年前死于一场疾病,为了养活家里年迈的祖母,还有母亲和妹妹,他早早挑起了家里的大梁,成为了干农活的一把好手。

    今天是他十几年的人生里第一次听到钟声,然后就听到了侍卫大人的命令——新任男爵大人要挑选私兵。

    这可是一件大好事!

    西蒙听镇子里的老人们说过,要是能够成为男爵大人的私兵,不但可以免去田间劳作的辛苦,吃喝穿戴都由领主大人支付,每个月还可以领到三十公斤的粗麦粉!

    三十公斤粗麦粉啊!

    足以让家里剩下的三口人每一餐都吃上黑面包,而不是喝麦粥度日!

    他是第一批到达城堡门口的,但是随着太阳渐渐升高,周围的人多了起来。

    一个、两个、三个……

    西蒙掰着手指头开始数人头,很快两只手就不够用了,甚至加上两只脚也不够。

    好多人啊!

    他还是头一次意识到,雄鹰镇里竟然有这么多男人,就算是用十个人的手脚,恐怕也数不完吧?

    这些全都是他的竞争对手。

    喀啦、喀啦……

    盔甲碰撞的声音响起,西蒙赶紧抬起了头,看到首领侍卫埃里克大人走了出来,一个黑发黑眸、穿着一身漂亮皮甲的年轻人就走在他面前。

    毫无疑问,这就是新任男爵,雷文大人!

    西蒙赶紧挺起了胸膛,头颅仰得高高的,他希望男爵大人能够注意到自己。

    但男爵大人并没有看到他,而是低声和埃里克说着什么,很快后者就带着林克和高尔走上前来,将一个个领民驱赶出了队伍。

    老哈克、小维纶、小威尔士……

    一个个熟人被赶走,让西蒙的心渐渐提了起来,暗自向光明之主祈祷——千万要将我留下来啊!

    很快,埃里克就走到了西蒙的面前,看着他昂首挺胸的样子露出一丝笑容,轻轻在他胸口捶了一下,随后一言不发,向下一个人走去。

    西蒙长长吐了口气,心脏在砰砰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