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啧,我还在打……”他没说完的话,在沈溪含笑又带着压力的眼眸下,识趣地住了嘴。

    其实,让队友先死一死,也没关系的。

    于是,陈川给沈溪说了一下,洛克实验室,席琛的项目之类的。

    “所以,你今天卖了个消息给他,收了他三十万?”沈溪听明白了。

    “嗯。”

    “快说给我听听,什么消息,那么值钱。”她也想听一听,感觉自己省了三十万,里外里,今天净挣六十万呢。

    于是,陈川只能细细地给她解释一下。

    “所以,你是告诉他,洛克喜欢的那个牌子的雪茄,让他可以投其所好去接近他?”就,这么简单?

    “对。”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你怎么会知道洛克喜欢什么牌子的雪茄?如果按你说的,他那么生人勿近的话。”如果是简单打听一下就能知道的爱好,谁还不知道怎么讨好他啊。

    肯定是藏是很深的。

    于是,陈川又跟她解释了,他是如何认识的露丝一家,然后陪露丝去百老汇看歌剧时,跟洛克有过一面之缘。

    露丝在洛克最困难,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想发财想疯了的骗子时,拿出钱来投资他,所以洛克把露丝当成自己的伯乐和恩人。

    现在他做出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他可以对曾经看不上他,嘲笑他的人横眉冷对,但对露丝,却不会。

    所以,对露丝的忘年交陈川,自然也是亲切无比,礼貌周到。

    瞧,人家不是性格天生冷傲,人家只是看人下菜碟而已,多简单的事。

    “就见过一面,你就能知道他抽哪个牌子的雪茄?”沈溪匪夷所思。“还是,他散了一支给你,一起抽?”

    “当然没有。”洛克从不在公开场合抽烟,所以基本没人知道,他还喜欢抽雪茄。

    “那你到底怎么知道的?”她快好奇死了。

    “因为那个牌子,非常非常的小众,而且香味非常特别。我跟他握过手,指间残留的气味,告诉我的。”

    如果不是长期抽食,不可能在指间留下那么明显的气味。

    “而且他的手指、嘴角,还有衣物上烟灰……”陈川一点点地分析给沈溪听,听地她目瞪口呆。

    “你不过跟他见过一面,握了个手,就可以分析出这么多隐秘的信息?”她老公,是不是私家侦探之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