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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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秋水横剑站在河边,当然拿的是古剑长歌,这柄剑看起来比较霸气和牛逼,凡是摆po色的时候,萧秋水都必定抽出这柄剑,对着河对面大声道:“对面的人听好了,这边是大宋的领地,尔等蒙古人要打架就在自己的领地里打,不准踩到我大宋的地盘上来。”
寇仲想都不想便大叫道:“我等是汉人,求政治避难……”
萧秋水楞了楞:“汉人?”
寇仲的嘴里立即飞快地飚出一窜扬州话。
萧秋水笑道:“果然,快过来吧……”
越狱小分队赶紧向河里扔出几截浮木,然后以浮木借力,飞渡了小河,落到了萧秋水的身边。
唐柔见了她们这手轻功,心里不禁有点惊奇:这伙人轻功好高,居然也会被人追杀得如此狼狈?那追杀他们的人武功肯定是奇高无比啊。
寇仲急吼吼地道:“蒙古人狼子野心,正打算对大宋用兵,魔师宫的高手会倾巢出动,袭击大宋的武林高手……”
“别怕!”萧秋水横剑在河边,大声道:“这种事情咱们大宋早有防备,所以才派出本大侠镇守边疆,本大侠书剑定江山,正气荡乾坤,区区宵小之辈,尽皆伏诛在我的剑下。”
徐子陵的脸抽搐了一下,小声道:“这人不太靠谱啊……大宋的高手应该敌不过魔师宫的怪物们吧?那些家伙都已经是半只脚入仙门的了。”
寇仲小声道:“我也不知道。”
越狱小队的妹子们都深表忧虑。
这时浪翻云突然凑到了大伙儿身边,低声道:“别看这个女人傻乎乎的,其实非常厉害。假以时日。这人会变大地游仙极的人物。”
此话一出。越狱小分队尽皆大惊:“真有这么强?”
浪翻云点了点头:“因能极于情,故能极于剑,因能极于剑,才能以剑入道,这是我的修炼方法,这个女人和我非常相似。她的功夫也是因情入道的功夫,是一种玄功,并非普通的武功。”
妹子们颇为不解。但若是李岩在这里就会明白,萧秋水修习的“忘情天书”其实根本就不是一种武功秘籍,而是一种着重于境界、感觉、情态、气势的玄功,原著中的萧秋水参悟了忘情天书之后,悟天地之道,达到了天地合一的境界,千山万水,众生百相,都是他的剑,当他使出“惊天一剑”的时候。剑光照耀数里方圆……在全系列小说的最后,他成为了大地游仙。荡尽天下不平,是温系小说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怪物,连燕狂徒也不如他。
而且萧秋水的道讲究“似是无情却有情”,名虽忘情却一生为情所苦,他是入世的散仙,不是那种破碎虚空飞升的上仙,她比起黄易书中那些破碎虚空消失不见的人更加真实。
追兵到了河对面了,第一个追出来的正是盗霸赤尊信。
萧秋水只看了赤尊信一眼,就觉得他不是好人!好人会长得这么粗壮么?好人会用矛盾的组合来做武器么?哼哼,好人就应该是一身文士衫,手拿三尺青锋剑,看起来潇洒大方,淡定自如,不能长得五大三粗,也不能太阳穴高高鼓起……
萧秋水用古剑长歌指着赤尊信,大声道:“呔,哪里来的妖魔鬼怪,本大侠要为民除害!”
赤尊信瞥了萧秋水一眼,懒得理他,他对大宋的武林高手毫不在意,实际上大蒙古帝国也有这个资本,他们向西打到欧阳,如催枯拉朽,向南推到印度,如土鸡瓦狗,那些国家的高手都挡不住大蒙古帝国的高手们一根手指。区区大宋,何德何能与魔师宫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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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秋水横剑站在河边,当然拿的是古剑长歌,这柄剑看起来比较霸气和牛逼,凡是摆po色的时候,萧秋水都必定抽出这柄剑,对着河对面大声道:“对面的人听好了,这边是大宋的领地,尔等蒙古人要打架就在自己的领地里打,不准踩到我大宋的地盘上来。”
寇仲想都不想便大叫道:“我等是汉人,求政治避难……”
萧秋水楞了楞:“汉人?”
寇仲的嘴里立即飞快地飚出一窜扬州话。
萧秋水笑道:“果然,快过来吧……”
越狱小分队赶紧向河里扔出几截浮木,然后以浮木借力,飞渡了小河,落到了萧秋水的身边。
唐柔见了她们这手轻功,心里不禁有点惊奇:这伙人轻功好高,居然也会被人追杀得如此狼狈?那追杀他们的人武功肯定是奇高无比啊。
寇仲急吼吼地道:“蒙古人狼子野心,正打算对大宋用兵,魔师宫的高手会倾巢出动,袭击大宋的武林高手……”
“别怕!”萧秋水横剑在河边,大声道:“这种事情咱们大宋早有防备,所以才派出本大侠镇守边疆,本大侠书剑定江山,正气荡乾坤,区区宵小之辈,尽皆伏诛在我的剑下。”
徐子陵的脸抽搐了一下,小声道:“这人不太靠谱啊……大宋的高手应该敌不过魔师宫的怪物们吧?那些家伙都已经是半只脚入仙门的了。”
寇仲小声道:“我也不知道。”
越狱小队的妹子们都深表忧虑。
这时浪翻云突然凑到了大伙儿身边,低声道:“别看这个女人傻乎乎的,其实非常厉害。假以时日。这人会变大地游仙极的人物。”
此话一出。越狱小分队尽皆大惊:“真有这么强?”
浪翻云点了点头:“因能极于情,故能极于剑,因能极于剑,才能以剑入道,这是我的修炼方法,这个女人和我非常相似。她的功夫也是因情入道的功夫,是一种玄功,并非普通的武功。”
妹子们颇为不解。但若是李岩在这里就会明白,萧秋水修习的“忘情天书”其实根本就不是一种武功秘籍,而是一种着重于境界、感觉、情态、气势的玄功,原著中的萧秋水参悟了忘情天书之后,悟天地之道,达到了天地合一的境界,千山万水,众生百相,都是他的剑,当他使出“惊天一剑”的时候。剑光照耀数里方圆……在全系列小说的最后,他成为了大地游仙。荡尽天下不平,是温系小说中当之无愧的第一怪物,连燕狂徒也不如他。
而且萧秋水的道讲究“似是无情却有情”,名虽忘情却一生为情所苦,他是入世的散仙,不是那种破碎虚空飞升的上仙,她比起黄易书中那些破碎虚空消失不见的人更加真实。
追兵到了河对面了,第一个追出来的正是盗霸赤尊信。
萧秋水只看了赤尊信一眼,就觉得他不是好人!好人会长得这么粗壮么?好人会用矛盾的组合来做武器么?哼哼,好人就应该是一身文士衫,手拿三尺青锋剑,看起来潇洒大方,淡定自如,不能长得五大三粗,也不能太阳穴高高鼓起……
萧秋水用古剑长歌指着赤尊信,大声道:“呔,哪里来的妖魔鬼怪,本大侠要为民除害!”
赤尊信瞥了萧秋水一眼,懒得理他,他对大宋的武林高手毫不在意,实际上大蒙古帝国也有这个资本,他们向西打到欧阳,如催枯拉朽,向南推到印度,如土鸡瓦狗,那些国家的高手都挡不住大蒙古帝国的高手们一根手指。区区大宋,何德何能与魔师宫叫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