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至2002年期间,新中国全国各地政府强制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对出现亏损的国有中小型企业丶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破产”“解体”。

    没有亏损的企业实行“转制”,造成了全国高达千万的下岗职工失业群体。

    下岗职工被迫先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然后领取当地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1-2万元),作为安置费。也就是说,国家发放给下岗职工三年工资,三年后是死是活,概与国家无关。

    90年代下岗潮是很多老一辈的梦魇,一些下岗者失去收入来源,到菜场逡巡徘徊,收摊时偷拾菜叶。

    从这一面来看,似乎是有些不人道。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

    1990年代又是,改革开放后的黄金时代。大量国企改制,私营企业崛起。公务员辞职下海,富人跑海南,穷人跑深圳,做生意当老板流行一时。

    开矿、挖煤、跑外贸、房地产、办工厂,当下很多传统企业家都是起家于此。

    从下岗潮走出来者,绝大多数人都过得比以前更好了。

    实在没法子再就业的中老年了,后来陆续有一大批,给予到达年纪就实行退休的政策。

    下岗在就业是有风险的,但是如果不改革,国家的风险更大。

    拖的时间越久,隐患越深!

    国企无法减负自救,首要原因是国企,不单要考虑经济效益,还要分担就业任务,养活一大批人。(和大明的宗室,何其相像?)

    这使得国企,没有足够动力减员增效,走向发展。

    国企也理直气壮从政府和银行那里获得帮助,不必担心倒闭。这导致国企效率低下,同时造成劳动力的巨大浪费。(比如明朝宗室,就成天只管xxoo和欺负老百姓,行为不一样,但性质差不多!)

    单纯的职工下岗,显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经济改革。

    畏首畏尾,踟蹰不前,这是意识没有跟上时代步伐发展的,一种表现!

    当然了,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却是值得朱子龙在明朝这边跟进时,值得思索和改良。

    比如说,现代这边启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时,首先是放开了企业自主权,弱化了企业党政功能。这使的,许多企业一把手拥有了,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巨大权力。

    因而,在监督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开始蔓延升级。

    开始了所谓的资产重组、产权改制,发明了下岗分流、买断工龄等闻所未闻的方法。大批国企职工在没有相应,配套的社会保障机制的情况下,怀揣几万元、几千元、甚至几百元被踢出了工厂大门。

    这显然,也是极其不合理的。

    而企业原有的资产被数倍、数十倍的缩水后,如果监督机制不能及时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