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正德朝的超级权阉刘瑾,有“立皇帝”之称,权焰熏天,百官拜见他,至少得送一千两白银。

    刘瑾事败后被抄家,籍没之数为“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万余两,他珍宝无算”。

    正德朝的金银汇率大致为1:6,250万两黄金约可兑换成1500万两白银,刘瑾的财产以白银计算,当在6500万两以上。

    6500万两银子,值多少元人民币呢?

    按大米的购买力折算,当时的米价为每石400文钱左右。6500万两白银可以购置1.6亿石大米。明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50斤,我们以每公斤米4元人民币计算,可知:

    一石大米=0.4两银=150斤=600元!

    也就是说,刘瑾贪污的财产如果放到今天,应该有960亿元人民币左右,真是一个骇人的天文数字。

    明万历年间的人均国民收入,只有4.8石米,刘瑾时代的人均国民收入,只会更低。

    即使以4.8石米计算,刘瑾的财富也是当时,人均国民收入的3000万倍。一名明代平民,得干满3000万年的活,而且不吃不喝,才可能积下相当于刘瑾的财富。

    前提是,不算刘瑾财产的利息。

    显然,东林党人个别人,是无论无何也达不到刘瑾这样的高度的。除非大明所有东林党人的财产一起来算,估计才有可能。

    也难怪,陈演会吓晕。

    刘宗敏想在他一个人身上,问出这么多银子来,要了他的老命也不可能。

    综观中国历史上,若是有什么人,贪污的银子和刘瑾不相上下的话。

    大概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宋朝的秦桧同志,另一个是清朝的和绅同志。

    秦桧的职务:南宋宰相财产:“贪墨无厌”,“其家富于左藏数倍”。以购买力折算成人民币:176亿元左右。

    秦桧家产是左藏库的数倍,但李心传没有交待是多少倍,我们取中位数,就当是5倍。这么算下来,秦桧的财产大概有6000万贯。

    南宋初期的6000万贯,如果换成人民币,大约有多少钱呢?

    宋高宗时期的米价,大致是每石10002000文钱,我们取中位数,按每石1500文计算。宋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110市斤,而今天商场中一斤普通的大米,一般要公斤4元左右。

    由此我们可以列出一条等式:一石大米=1500文=110斤=440元!

    秦桧的6000万贯钱,大概可以购买4000万石左右的大米。根据上面等式,可估算出秦桧的财产,约有176亿元人民币左右。

    显然,他在三个巨贪中,只能排名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