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热辣直白的话语,陈渝愣神,扭头装作找东西的样子,却被孙康圈进怀里,动弹不得。
后方传来三下不轻不重的敲门声,陈渝连忙挣脱孙康,理了理衣裳,乖乖坐回太师椅上。
“进来。”孙康若无其事的瞟了陈渝一眼。
杨清宁匆匆走进来,带起一阵冷风。“孙大人,陈姑娘,属下查过,出事的□□是这里建造的时候,那些工匠没有带走的。”
“接着查。”孙康不耐烦的挥挥手。
“大人,恐怕在下这里查不到什么了。当初所有的文稿图纸以及工具记录在馆舍里均没有找到。”杨清宁不卑不亢地说。
孙康胸中一股无名火窜了上来,眼前整个一愣头青,完全不懂通融。自坐上廷尉的位置,没有几个人敢用这样的口气跟他说话。
“知道了,杨大人费心了。”陈渝柔声道,一面轻轻拽了下孙康的衣袖,提醒他切莫动怒。
“为何拦着我?”等杨清宁退出去,孙康脸色稍解。
“你责难杨典狱干嘛?他也是被打发到这里背锅的可怜人。”陈渝气定神闲,“你其实是在生自己的气,对不对?”
孙康抿着嘴唇不予回答,不得不说,陈渝说的一点都不错。
陈渝眨眨眼睛,起身沏茶给他。
“下一步打算把杏花楼那些人怎么办?”陈渝坐下来,一手支着脸颊,“来,让我猜猜,你是不是要一个个用刑,让他们把所见所闻全部都吐出来。”
“一个个,那也太夸张了。”孙康挑挑眉毛,“通常这种情况下,审讯人会先抓一个最可疑的,严刑拷打,杀鸡儆猴。后面的不愿受皮肉之苦,自然会倾其所有供述。”
“这也太……不合适了。”本来一句这也太不文明了陈渝即将脱口而出,后来想想,在这个时代,犯人哪怕是嫌疑犯都是没有人权的,也没有什么刑事诉讼法来保障取证途径。其实她可以理解,眼下刑侦技术低下,很多侦查取证工作都没办法完成,定罪量刑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犯人的口供。
“如果被严刑拷打的这个人事实上是清白的,就这么白白受刑蒙冤,身心都会受到巨大损害。”陈渝温柔地说,“不如这样,想方设法找人模仿受刑时的哭喊震天场面,到时候既不会伤害无辜者,又可以给其他人威慑。”
其实陈渝觉得这个办法也有不合理之处,作为一个受过现代监狱学教育的警官,她不认为恐吓犯人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现代法学上有一个著名理论——毒树之果。大意是如果树有毒,上面结的果子也是有毒的。用以比喻如果侦查取证途径存在瑕疵漏洞,那么所获得的证据不可用。
这项理论在学界普及主要是为了尽可能减少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特别是侦察机关在破案压力下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非常行动。
记得罗千帆曾带她出席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那次活动的缘由是省内出了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
二十多年前,某市发生一起杀人抛尸案,精神病的妻子被沉塘溺死,老实巴交的丈夫被认定有杀妻嫌疑。妻子娘家人集体上书要求严惩凶手,得到了政法委的高度重视。那时候,刑事诉讼法还不曾修改,对取证审讯这一块没有太多规定。
公安干警在强大的压力下,轮番连轴转开展审讯工作,甚至不得已也使用了一些非常手段,最后拿到口供。恰逢“严打”,加上“命案必破”的口号,检察机关在关键证据灭失的情况下提起公诉。
主审法官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资历,他仔细了案卷,发现其中的几处疑点,并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只可惜他的意见没能得到足够重视,最后以老法官为首的合议庭顶住各方压力,对嫌疑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老法官在日记中写道,他明知以无罪推定原则应当将嫌疑人当庭释放,还可以给予国家赔偿。但是,在包括受害者家属和政法委等各方施压下,他能做的,只有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保下嫌疑人一条命,万一错判,不至于没有纠正的余地。
后方传来三下不轻不重的敲门声,陈渝连忙挣脱孙康,理了理衣裳,乖乖坐回太师椅上。
“进来。”孙康若无其事的瞟了陈渝一眼。
杨清宁匆匆走进来,带起一阵冷风。“孙大人,陈姑娘,属下查过,出事的□□是这里建造的时候,那些工匠没有带走的。”
“接着查。”孙康不耐烦的挥挥手。
“大人,恐怕在下这里查不到什么了。当初所有的文稿图纸以及工具记录在馆舍里均没有找到。”杨清宁不卑不亢地说。
孙康胸中一股无名火窜了上来,眼前整个一愣头青,完全不懂通融。自坐上廷尉的位置,没有几个人敢用这样的口气跟他说话。
“知道了,杨大人费心了。”陈渝柔声道,一面轻轻拽了下孙康的衣袖,提醒他切莫动怒。
“为何拦着我?”等杨清宁退出去,孙康脸色稍解。
“你责难杨典狱干嘛?他也是被打发到这里背锅的可怜人。”陈渝气定神闲,“你其实是在生自己的气,对不对?”
孙康抿着嘴唇不予回答,不得不说,陈渝说的一点都不错。
陈渝眨眨眼睛,起身沏茶给他。
“下一步打算把杏花楼那些人怎么办?”陈渝坐下来,一手支着脸颊,“来,让我猜猜,你是不是要一个个用刑,让他们把所见所闻全部都吐出来。”
“一个个,那也太夸张了。”孙康挑挑眉毛,“通常这种情况下,审讯人会先抓一个最可疑的,严刑拷打,杀鸡儆猴。后面的不愿受皮肉之苦,自然会倾其所有供述。”
“这也太……不合适了。”本来一句这也太不文明了陈渝即将脱口而出,后来想想,在这个时代,犯人哪怕是嫌疑犯都是没有人权的,也没有什么刑事诉讼法来保障取证途径。其实她可以理解,眼下刑侦技术低下,很多侦查取证工作都没办法完成,定罪量刑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犯人的口供。
“如果被严刑拷打的这个人事实上是清白的,就这么白白受刑蒙冤,身心都会受到巨大损害。”陈渝温柔地说,“不如这样,想方设法找人模仿受刑时的哭喊震天场面,到时候既不会伤害无辜者,又可以给其他人威慑。”
其实陈渝觉得这个办法也有不合理之处,作为一个受过现代监狱学教育的警官,她不认为恐吓犯人是一个很好的办法。现代法学上有一个著名理论——毒树之果。大意是如果树有毒,上面结的果子也是有毒的。用以比喻如果侦查取证途径存在瑕疵漏洞,那么所获得的证据不可用。
这项理论在学界普及主要是为了尽可能减少人为制造的冤假错案,特别是侦察机关在破案压力下可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非常行动。
记得罗千帆曾带她出席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那次活动的缘由是省内出了一个重大的冤假错案。
二十多年前,某市发生一起杀人抛尸案,精神病的妻子被沉塘溺死,老实巴交的丈夫被认定有杀妻嫌疑。妻子娘家人集体上书要求严惩凶手,得到了政法委的高度重视。那时候,刑事诉讼法还不曾修改,对取证审讯这一块没有太多规定。
公安干警在强大的压力下,轮番连轴转开展审讯工作,甚至不得已也使用了一些非常手段,最后拿到口供。恰逢“严打”,加上“命案必破”的口号,检察机关在关键证据灭失的情况下提起公诉。
主审法官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资历,他仔细了案卷,发现其中的几处疑点,并且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只可惜他的意见没能得到足够重视,最后以老法官为首的合议庭顶住各方压力,对嫌疑人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老法官在日记中写道,他明知以无罪推定原则应当将嫌疑人当庭释放,还可以给予国家赔偿。但是,在包括受害者家属和政法委等各方施压下,他能做的,只有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保下嫌疑人一条命,万一错判,不至于没有纠正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