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梦,我醒来时头跟装了一颗珠子在里面似的突突的疼。

    眼皮沉重,肚子空空。

    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属于青年的脖颈,然后是深深的锁骨,在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我的额头似乎是被他的下巴抵住,轻轻柔柔。

    乱步虽然不爱运动,但据他自己所说以他的思考速度消耗的东西可比那些普通运动多多了。

    不管是真是假,乱步的确很瘦,爱吃零食明明应该长的肉也没有,似乎怎么吃都吃不胖。

    平常的装扮中细细的腰线会被黑色马甲勾勒,即使不是肌肉的那种有力,也柔韧缠人,我摸过他肚子,软乎乎的,但因为瘦的程度所以没有多余的软肉。

    我记得那时候我走神的想着天生不长肉的男生真是好,幸好乱步没有喝酒抽烟的恶习,要不然身材肯定不会这样,还会长肚子。

    有些人就是瘦得再怎么吃再怎么不运动也不会有赘肉肚子。这种道理我国中就懂了。

    特别是当他缠住我,像是流水般蜷缩的猫。

    我由于见得少,能想起来的好看的男人只分肌肉型或者纤弱型。

    乱步好像都不是,肌肉肯定没有,纤弱却也不算完全纤弱,他的身体甚至很有韧性,隐隐藏有筋似的。

    真的就和猫一样,平时看起来软乎乎的,一旦伸懒腰或者警告他人弓起腰时内里的力量就会显现出来。

    我模模糊糊的,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糊成一团。

    迟钝地察觉到手臂还横在乱步腰上。

    房间里黑暗无比,透不出一丝光亮,分不清黑夜白天。

    我才睁开眼片刻就忍不住再次合上。

    太困了……但是脑袋好昏……

    我才把头往后面的枕头上移一点,缠在我腰上的手下意识往上一点,由于他正处于我衣摆边缘,一个不注意就钻进去,于是碰到我的皮肤,我吓了一跳。

    与此同时乱步发出睡不饱的懒懒长音。

    我听得感觉耳朵都要软一片。

    撒娇利器是随时随地都在撒娇。

    我不满:“把手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