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越喝越喝多。

    不过茴香酒再好,总喝一种也没意思。

    苏清越始终觉得,洋酒的好处,在于可以调制,换成各种口味。

    注意到旁边有的桌,上了种点着的酒。

    三个酒杯摞在一起,最上面的杯子冒出蓝色火苗。

    接着火苗飞流直下,也点燃了另外两个杯子。

    流光溢彩,散出点点火星。

    下一刻,不用他说。

    陈峰便问酒保那是什么酒。

    “喷火兰博基尼。”酒保给他们介绍:“是伏特加,加上咖啡利口酒和牛奶,还有柑曼怡和朗姆酒作为引子,要不要尝尝?”他微笑着问。

    “来两份!”

    陈峰正在兴头上。

    苏清越本想说,一份就是三杯,两份六杯。

    自己差不多了。

    可想想,情商的最高境界不就是“不扫兴”嘛。

    他没说话,觉得明天肯定头昏脑胀的。

    等酒的过程,他们又要了份薯条。

    陈峰拿起来,没有蘸番茄酱。

    只是吃了一口,便说道:“这种薯条比肯德基的好吃,脆生。我上大学第一次,吃到这玩意儿,是在肯德基。那个时候觉得,土豆还能做成这样,简直不可思议。”他笑着摇摇头,又拿起一根,若有所思。

    不知道为什么,苏清越总觉得,陈峰有什么话没有说。

    他像是有心事的样子。

    也不合适问,他们聊起老家。

    苏清越讲起父亲,因为讲到旧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