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月年从溪边捉鱼回来时,带了只受伤的兔子。

    据龙所说,龙人的自愈能力比人类强很多,只要待上一天左右的时间,他就能勉强起身活动,带她离开这个鬼地方。然而此刻他们俩被困在山林里,一没食物二没住处,只能蜗居在不易被察觉的小洞穴,让江月年出去偷偷摸摸抓鱼。

    龙人都有点大男子主义,态度强硬地表示不能让她出去冒险,就算要找食物,动手的也应该是他。结果刚一起身,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就轰然裂开,吓得江月年少见地强势起来,一把将他摁回去。

    “你别看我这样,其实技术不错的,小时候经常被哥哥带着到山里玩。”

    她的原话是这样。

    末了还信誓旦旦地补充一句:“下了水,我就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摸鱼杀手,看见我手里这只木棍了吗?它就是海王的三叉戟。”

    龙看着她,满脸的嫌弃和不信任。

    结果她还真就从旁边的小溪里捉了两条大鱼,捏着尾巴拿在右手上,至于左手,抱着只沾了血的兔子。

    兔子浑身雪白,唯独后腿像是被牙齿啃咬过一样,扯破了一块皮,露出鲜血淋漓的肉。

    江月年瞧见他疑惑的眼神,轻声解释:“好像是被野兽咬了。你别担心,它的伤不算太严重。”

    龙沉默几秒。

    龙面无表情地对她做出回应:“我只是在思考,应该怎么烤兔子才比较好吃。”

    江月年:?

    阿统木在她脑海里倒吸一口冷气:【不是吧!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狗男人不可以伤害毛茸茸!】

    江月年赶紧摇头:“不行不行,我们今天的食物是这两条鱼,兔子不能算的——它可黏我了。”

    这句话倒是不错。

    那只浑身长毛的白色球团似乎很喜欢她,被环抱在胸前时,不停晃动着又小又圆的脑袋朝江月年身上拱,偶尔发出咕噜咕噜的磨牙声。而小姑娘对此十分受用,用手掌抚摸在它没有受伤的脖子上,惹得那小东西竖着耳朵眯起眼睛。

    不对。因为浑身都是圆滚滚的,兔子身上几乎看不见所谓“脖子”的存在,胖乎乎的身体和脑袋无缝拼接,江月年触碰的,只能勉强称作“大概是脖子一类的地方”。

    她态度坚决,龙只好作罢,转而去艰难生火、把鱼的内脏剥离后用木棍串起来。

    “这附近应该是有野兽的,我找了些木棍放在洞口,平时可以用来烧火,要是遇到危险,就用它们作为武器。”

    江月年说话时把兔子抱在怀里,吸一口热热的、带了鱼肉鲜味的气:“我还是第一次这样吃东西,好像电视剧里的情节喔。”

    兔子用绵绵软软的小爪子蹭着她手臂,圆滚滚的眼睛黑溜溜,在白毛的衬托下纯粹得如同两颗黑曜石。

    从第一次见面时,它就对江月年表现出了极大的亲近。野生兔子理应抗拒人类的触碰,它却乖巧又听话,一个劲往她手臂里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