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东西总是容易被人记住的。

    几次往复循环下来,大家轻易就记住了。

    跟着音乐一起哼了起来。

    随便唱出来的是什么,反正调子是一样的。

    麦尔斯像是个孩子一样,举起双手“哇哇”乱叫。

    他是兴奋的。

    在从前,似乎流行就是流行,交响就是交响。

    两者之间就像是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不会有交汇点。

    哪怕有人试验过,但并不完美。

    再说也没有一个人像安然一样,既懂交响乐又懂流行乐,而且两者的造诣都非常高。

    但在今天,麦尔斯发现并不是不可能结合。

    而是没有人有安然的本事而已。

    这首歌里他已经发现了流行,摇滚,古典,交响等等在里面出现。

    可你最终会发现,这本质还是一首流行歌。

    出奇的是,他心里完全没有鄙视的意思,只有激动。

    搞摇滚的人的骄傲,早就被他丢在一边。

    只知道这是首好歌,哪怕是他也不可能在这么段时间写出来。

    更遑论把这么多种曲风结合在一起了。

    在歌曲进入高潮部分之后,整个音乐节的现场,就像是的欢乐的海洋。

    不管对安然有什么不满,或者对他有什么看法,此时大家都抛在一边,跟着节奏一起打着节拍。

    麦丽雯的脸色很差,非常差。

    她已经无法形容此时的糟糕心情了。

    歌曲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