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曼姐请的保姆到底是什么水平,以曼姐的品味,想来应该不差。”

    “是啊,你有口福了。”

    郑大勇脸上带着羡慕,“曼姐就从来没让我在她家吃过饭。”

    废话,谁闲着没事会把狼请到自己家里来?

    秦林心中鄙视,脸上却不动声色。

    “进来吧,我去喊曼姐,她还在睡觉呢!”

    郑大勇闻言脸上又抽了抽,“女人果然还是爱美啊,曼姐的美容觉这么多年从来没改过。”

    “是啊,你稍作一会儿,我去喊她。”

    秦林把郑大勇引到客厅,然后在他一脸扭曲的目光中,淡定地上楼,随手拧开叶曼的房门,走了进去。

    麻袋,这混蛋小子进叶曼的房间都不用敲门的吗?

    这一刻,郑大勇的心中一股怒火汹汹燃烧起来,若非顾忌着这里是叶曼的家,他非要直接跟秦林聊聊人生不可。

    这都登堂入室了,离同床共枕还远吗?

    “不对,说不定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想到这里,郑大勇心中的怒火更盛,仿佛有一只叫做“嫉妒”的恶兽在不断地吞噬者他的理智,他狠狠地握紧了拳头,“我哪里比不上这个小白脸!”

    (莫慌莫慌,今天下了一天的雨,所以我已经睡足了。)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