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讨厌的一句话就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因为吃尽苦头的人,是不会觉得“大任”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所以......你拿不出证据是么......”

      我的沉默,震耳欲聋。

      “陈阳,你会怎么收拾苟旦呢?”

      雅纯抬头看向陈阳,脸上不带一丝感情。

      像丢一件垃圾似的,丢给了陈阳。

      陈阳奸笑起来:“那我花样儿可多了。”

      “他不是说自己是卧底吗,我把他抓到沈临风面前,给他泼脏水,让他稳稳当当地做一个卧底!”

      “然后我再弄死陈霏阳,我也好上位,说不定还能做一回沈临风的儿子呢。”

      陈阳,你的心可真歹毒。

      拿我跟陈霏阳当垫脚石吗?

      “不行!绝对不行,姐姐,把苟旦交给我,我要报仇!”

      雅洁歇斯底里地喊了起来。

      她的性格,出现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从内到外。

      从心里,到表里。

      所以她染了绿发,化着朋克妆容,看起来像个酒吧里的叛逆少女。

      跟之前的形象,差距很大很大。

      我越是看着她这个样子,我的心里就越愧疚。

      当一个人信念崩塌时,要么死,要么变。

      雅洁没死,而是选择了变通。

      变成了一个......为复仇活着的叛逆少女。

      “妹妹,我绝对不会让你的手里沾染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