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浩思,是张北隔壁村子里的跑山人。

    当兵五年之后在大城市卷了一段时间,后来实在扛不住就回老家加入了跑山人的队伍。

    这家伙别的能耐没有,但一把力气是真的离谱。

    寻常跑山人通常就背十斤到三十斤的山货,再多就扛不住了。

    毕竟是原始森林,不可能将所有的力气都用在背麻袋上。

    但潘浩思不同,良好的身体素质能让他背着五十斤的山货来去自如。

    跟这家伙上山,你会时刻怀疑自己是不是老了体力跟不上。

    解决完了明天跑山的人选,张北再度拿起了笔记翻看了起来。

    沈教授的笔记丝毫不亚于一本百科全书。

    虽然张北没有系统性的接触过这方面的知识,但看了笔记之后也会诞生许许多多的想法。

    甚至这些想法都能在以往的经历中找到相互印证的地方。

    张北这几天没跑山,也算是给自己放了个假。

    不过随着凌晨五点的车子停在了门口,张北重新换上了跑山的装备坐上了副驾驶。

    潘浩思身高一米八五,一身腱子肉,再穿上迷彩服,可以说妥妥的暴徒。

    没错,虽说当了五年兵,但这人看起来一点不像是记忆中的军人,反而满脸的横肉,像极了杀人越狱的逃犯。

    “把头子怎么突然想起来叫我了?”

    “今天窝子大,让你来能多装点。”

    “那多谢把头子了!”

    张北调整了一下椅子,将身体靠在了上面:“先去接沈峰,然后从南边的那条路开去第三峰。”

    “没问题!”

    潘浩思扭了扭手腕,一脚油门就踩了下去。

    张北默默叹了口气,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旁边的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