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五日,刑侦一队会议室。
幕布上投影着的,是昨晚水杨街小巷内发生的一桩惨案,一名成年男性被人杀死在了小巷内一处废弃的宅院里,隔壁就是居民楼。
“死者头南脚北,横向斜靠在门后,双脚露出门外。”
刑侦一队副队长裴海成手里一边操纵着PPT,一边进行着讲解。
“而报案人则是隔壁居民楼的租客,夜里下班回家,那条小巷是必经之路,据报案人称,当时只看见隔壁院门后露出来一双黑色板鞋,以为是有人喝醉了酒,大着胆子拿手机电筒一晃,当即就被吓软在了地上,随后才用手机报了警。”
“而凶手逃离现场时并没有刻意躲避监控,沿途的店铺几乎完整的记录下了整个过程,而凶手全程遮掩严实,卫衣帽子口罩,含胸低头前进,双手揣在兜里,但根据案发现场的状况来看,凶手应当同样佩戴了手套,从监控画面上来看,只能勉强推测出对方是一个身高一百七十公分左右,体型中等的年轻人,最大不超过三十五岁。”
“而凶手的最终目的,则是水杨街以北的华贸商场,随后进入商场六楼卫生间后消失无踪。”
“老郑。”裴海成将手里的红外线笔交到郑秋来手上,分工讲解,旁边贺从云始终低着头,顾自翻阅着凶案现场的照片。
根据照片来看,死者当时斜靠在两堵墙面交界的转弯处,脖子右侧的颈动脉几乎被整个割开,脑袋歪斜,背靠墙面约莫一个成人高度的位置留有大片喷溅状血迹,这说明死者是在直立状况下遭遇地袭击。
根据法医的初步检验,推测死者死亡时间约摸在一个至一个半小时之前,致命伤就在颈部,而奇怪的地方在于,伤口处不止一处瓣状结构,这说明并非一刀致命。
凶手的手法并不利落,再加上对方能够利用绳索徒手攀登高楼,说明臂力至少不小,那么只能是因为对于人体结构不够熟悉,找不准位置的缘故,基本可以推测凶手并非是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
事情开始变得有意思起来,贺从云心想,面上情绪总也不由自主的显露出来。
郑秋来照常陈述完自己负责的区域内容,贺从云则负责补充。
“凶手事后进入男士卫生间,也有混淆视听的可能,天台上检测出的鞋印只有前脚掌,完全没有脚跟的痕迹,说明并不是因为地面条件太差无法检测的缘故,步伐间距对于男人来说也有些小了,更何况还是在着急离开的情况下,可若是踮起脚掌的同时还要迈出这个距离,又要同时兼具迅速与稳定性,这必然是女人的特性,而且得是个平日里穿惯了高跟鞋的女人。”
“还有商场楼梯间的监控,十点半至十一点期间,有目击证人确定那个时间段内有人从安全通道离开,虽然不能确定对方究竟是谁,可楼梯间的监控画面却是实打实的被人为替换过了。”
“这说明凶手本人,亦或是同伴就在附近接应,并且在计算机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为了自己能够顺利脱身。”
会议结束后,贺从云将录音笔交给了郑秋来,随后便打算离开,走访调查什么的并不是他的工作范畴。
身后郑秋来跟裴海成原地站定,看向贺从云离开的方向,对视一眼,那显然不是回禁毒队的路,于是前者娴熟的将东西往后者怀里一塞,三两步便跟上去,揽上贺从云的肩。
“大中午的,是打算出去吃?”
贺从云被他揽的一个趔趄,“郑队,我下午有点事儿,得去个地方。”
“行啊!那我送你!”郑秋来素来热情,有案子的时候尤其。
贺从云内心有些抗拒,“不用了郑队,我开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