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到手之后,两个人离开了西安,直接去了成都。

    随后的几天里,两人在成都和重庆,一共做了6起类似的案子,随后便去了昆明。

    两人在昆明更加疯狂,一共做了15起案子,受害人全部都是女性。

    这些案子的作案手段,都差不太多,最大的区别就是,细节一直在不断完善。

    他们现在每到一个地方,都是分开来住,要么用假身份证住旅馆,要么就去录像厅过夜。

    每天晚上十点左右,两人开始出门溜达,而且都是骑着自行车,在马路左侧逆行,目的是为了看清楚对面过来的人,是不是戴了金首饰。

    确定了目标之后,再调头跟踪,等到了没人的地方之后,李洪岩突然出手,一锤子砸上去,然后拿上东西走人。

    他们这种作案方式,成功率达到了惊人的百分之百,一打一个准,没遇到过任何反抗。

    这种偷袭的作案方式,让人防不胜防,李洪岩和邵伟觉得这钱来的特别容易。

    这件事干的太顺利了,两人很快就不当回事了,反正没钱了就出去抢点,有钱了就大把挥霍,能多活一天,都是赚到的。

    1998年6月下旬,两人决定离开昆明,这地方干的太多了,必须得换个地方了。

    这次两人又回到了宝鸡市,毕竟这地方相对熟悉一些,而且之前的风头,应该已经过去了。

    1998年6月22号、24号和25号这三天,两人在宝鸡一共做了5起案子,造成一死四重伤。

    现在一天做一起案子,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了,作案已经成了习惯,案子做多了,也没有了丝毫的同情心和负罪感。

    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打死多少人,反正就是这一下,你是死是活,压根就不是我关心的问题。

    之所以他们这么狂妄嚣张,肆无忌惮,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当初长春的刨锛团伙,虽然在东北很有名气,但其他省份却从来没有人这么干,以至于很多案子,都被警察定性为恶意报复。

    那个年代既没有监控,现场也没留下任何证据,受害人非死即重伤,这种随机作案的方式,警方的破案难度很大。

    他们之所以会暴露,就是因为太狂妄了,他们这次在宝鸡的一个行政区内,连续做了五起案子。

    警方终于意识到,这并不是报复案件,很可能是抢劫杀人,于是便把这些案子,全部并案侦查了。

    由于没有什么线索,警方只能采用最原始的方式,出动了大量警力,开始在辖区内定点巡逻。

    6月26号这天晚上,李洪岩和邵伟像以前一样,继续上街寻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