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段金全

    出生日期:1975年

    籍贯:云南大理巍山自治县大仓镇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

    本案的案犯段金全,是一个极其变态凶狠的流浪汉,此人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流窜广西、云南、湖南三省十几个城市,抢劫强奸作案二十多起。

    案犯总计强奸14人,并且残忍杀害了其中6名年轻女孩,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七岁,这孙子可以说是猪狗不如。

    此案被列为2005年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同时也是云南省公安厅同年发出的第一份全国A级通缉令。

    由此可见,此案在当时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导致当时很多老百姓,看到流浪汉都得躲着走。

    而且段金全落网之后,毫无悔改之意,竟然大言不惭的说道:“裤裆里长了个勾巴,就是用来干这事的,这些女的都活该,谁让她们长的像我前女友呢。”

    段金全的家庭情况,可以用穷困潦倒来形容,而且他爹脾气暴躁,打骂段金全就像家常便饭一样。

    幸好他妈妈对他还不错,但是很可惜,段金全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因病去世了。

    段金全他爹很快就给他找了个后妈,这下可好了,亲爹的男子单打,变成了加上后妈的男女混合双打。

    这个后妈集齐了狠毒后妈的全部特点,段金全的整个童年,就是在这种阴影笼罩下度过的。

    段金全对自己的这个后妈一直充满敌意,尤其是在她又生下一个女儿之后,段金全在这个家里,就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对于后妈来说,段金全活着简直是浪费空气,从来不给他好脸色,亲爹也是如此,因此段金全对两人充满怨恨。

    随着年龄的长大,段金全性格越来越孤僻,而且对所有人都极度冷漠。

    1989年的一天,14岁的段金全因为和家里要零花钱,结果被后妈一顿冷嘲热讽,段金全气的拿起菜刀,就要砍死眼前这个女人,幸亏被邻居拦下,才没闯出大祸。

    从这以后,段金全就开始经常不回家了,学校也不去了,整天就在外面瞎混。

    到了1993年,段金全的父亲也去世了,从此他便和后妈彻底决裂,开始一个人闯荡社会了。

    段金全谋生的手段就是流浪,能要到钱就买口吃的,能捡到点废品就去换点钱,什么都弄不到的时候,就想办法去偷点。

    结果到了1994年,段金全因为盗窃,被判了一年的劳教。

    1995年出来之后,段金全去了云南大理,决定洗心革面,好好做人,想找个正经工作稳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