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三十六章1736

    汤良觉得自己太难了,他根本不知道李显想要怎么样。

    怎么判才算是公道呢?

    若是判吴阿贵死刑,那以后这标准肯定就得写进新的大唐律法里。

    以后官员及其亲人,还不得瑟瑟发抖。

    哪个当官的亲人,不借着名义捞点好处,嚣个张跋个扈呢。

    汤良的妻子,在武朝时期,前前后后收了十几万两白银,只是这次被充公了而已。

    到现在汤良还是那套官官相护的思维,根本没意识到,李显之所以不给标准答案,就是要看看,这个时代,有没有人能理解先进的律法逻辑。

    没有这个逻辑,将来大唐依法治国根本不可能实现。

    毕竟所有条款,都可以灵活运用,偷鸡摸狗。

    而李显设计的法律逻辑,就是限制官员之间互相包庇,瞒上欺下。

    但魏玄的律法逻辑明显比汤良要强,见吴阿贵可能会逃脱惩罚,便说道:

    “禀大人,李将军砍手之事,是为了维护亲人声誉,对恶势力团伙的反抗,属于自我防卫范畴,加上他本就是军人,有佩刀的权利,自然不应该追究,或者从轻发落。”

    “但我的案子清晰明了,吴阿贵违法行为也是清晰明了,朝廷就算没有公布律法,也完全可以定性,或是定个罪名吧。”

    汤良已经有点不耐烦了,他从来没想到自己堂堂刑部尚书,居然被一个士子逼到墙角。

    这种官职当得还有什么意思,还有什么面子。

    若不是李显亲自指导,他搞不好会将魏玄狠狠打上几棍,看看这货敢不敢挑战尚书大人的权威。

    “没有律法作为参考,如何定性,你这不是刁难本官吗?”

    吴阿贵岂会放过这种反击的机会,连忙跪下说道:“尚书大人,这小子就是传说中的刁民,故意为难大人,就是想置我于死地。”

    “古今律法,无论怎么制定,都应该遵循人之常理,我可以主张罪名,让大人来判断。”魏玄说道。

    汤良一拍案堂木,说道:“魏玄,公堂之上,以主审官为尊,怎么可以由你来主张罪罚。”

    “大人,我既是原告,又是辩护状师,应该有权利申诉自己的主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