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美乐珠贵是贵,但变现比较麻烦,而且还不到时候。

    也远远没有一堆金灿灿的金条来的更直观,更震撼人心。

    美乐珠,有大把的人不识货,但金条,只要不是瞎子,没有一个人不认识。

    “发财了……发财了……”

    阿灿咽了咽口水,不住地低声惊呼,好像怕人听到似的。

    冯晔从里头拿了一根金条出来,在手里掂量了一下,感觉大概在六两左右。

    “这重量,看来应该就是民国时期俗称的‘大黄鱼’了。”冯晔心里暗道一声。

    在民国时期,人们嘴里的“小黄鱼”和“大黄鱼”可不是指海里的大小黄花鱼,而是指金条。

    小黄鱼就是重量为一两的金条,折合成现在的重量是31.25克

    大黄鱼则是十两的金条,折合一下是312.5克。

    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稍微有点权势的人家中都常备着很多金条。

    原因很简单,相比较于纸币,金条在乱世中的价值更稳固。

    “阿灿,你要不要咬一口验一验真假?”

    冯晔笑着看向阿灿,把手里的金条递了过去。

    没成想,阿灿还真的接了过去,放到嘴里咬了一下,然后一脸欣喜地道:“软的,是真的金条。”

    冯晔摇头。

    这傻子!

    也不想想,要是假的,那鬼子会连死都要抱着吗?

    不过他也没嘲笑他,而是道:“是真的就好,不枉费我辛苦一场。”

    “我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总感觉有些不真实。”

    阿灿爱不释手抚摸着被他咬出一排牙印的金条。

    “那我让你清醒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