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也是6号上午才回到麻省理工的。

    他本来是打算一回来就找陈舟,当面讨论陈舟的这篇胶球课题论文。

    没想到的是,他还没找陈舟呢,一个人的电话,就先打给了他。

    这个电话的来源,就是那个说第二天来找陈舟,结果一直没来的克罗斯教授。

    他之所以先找弗里德曼,也是为了自己这些天被耽误的事情。

    当得知弗里德曼也在麻省理工时,克罗斯先是愣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留下了一句“我马上过来找您”,便挂断了电话。

    对克罗斯而言,弗里德曼已经回到麻省理工,也将节省他不少的时间。

    而且,弗里德曼会在麻省理工的原因,克罗斯大致也猜到了。

    虽然两人拿到陈舟的论文后,还未进行过交流。

    但能让这位大佬主动回学校,也只有可能是这么一件事了。

    这也就刚好把这些天耽误自己的事,和陈舟的这篇论文放在一起汇报。

    弗里德曼的办公室里。

    因为还在放假时间,办公室里只有这位头发已经全白的老人一个。

    看了看自己亲手打印,又亲笔做了许多注释,以至于已经有些潦草的论文,弗里德曼微微摇了摇头。

    原本他觉得自己大概需要两天的时间,才能够审阅完陈舟的这篇论文。

    结果却整整花了四天的时间!

    才算完整的把陈舟的这篇论文初稿给审阅完。

    倒不是说里面的内容,有多深奥。

    毕竟,对于弗里德曼来说,胶球实验课题这块,还真不存在太过深奥的东西。

    只是这篇论文里,创新的内容实在太多了。

    不管是理论方面,还是实验方面,都有绝对的创新性。

    可以说,陈舟是全面的创新了胶球实验课题。

    因此,弗里德曼看起来,就有些摸不准这些创新的必要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