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随着朝阳的升起,窗外金黄涩的阳光很快投射进来,照在床上盘膝而坐,双眼紧闭的庄元脸上。

    庄元适时睁开眼睛,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

    他轻轻活动一下筋骨,全身上下的骨节立即响起了一连串清脆的声响。

    花了一晚上的时间,运用混天夺神术,将体内那一成精纯的精元气血全部消化掉,总算是填补了这具身体的体虚不足。

    如今的庄元精神饱满,筋骨强健,皮肤细腻,隐泛红光,整个人的精气神与之前已经截然不同。

    身姿挺拔,俊秀而矫健,任谁来看,也会说他是一名出色的少年人。

    “真是久违的感觉啊……”

    感受着体内精力充沛、生机勃勃的感觉,沉稳如庄元也不禁有些沉醉,感叹一声年轻真好。

    起身,他瞥了眼地上陈道人和侯季等人的尸体,旋即不以为意地收回目光。

    尸体什么的,他见过的太多了,对他来说就是一堆烂肉而已。

    “不过现在……我也该离开这里了。”

    十分钟后,庄元沿着一条小路向远方走去。

    在他身后,是一座被烟雾笼罩,逐渐被熊熊大火吞噬的房屋。

    ……

    庄元对于这个世界其实并不算熟悉。

    毕竟,原主留给他的记忆实在太少。

    而且大多是些零碎的记忆,时不时的才会冒出来一点,需要他自己慢慢的拼凑和分析。

    也正因为如此,第一次看着街头一辆辆名为“汽车”的钢铁壳子快速在眼前穿过,庄元的内心其实是惊讶的。

    “奇怪的器物……居然能够将人装进肚子里,并在人的操控下日行千里,省时省力,同时还能遮风挡雨,看来这个世界的器物之发展,明显已经远超我的前世……”

    “如果眼前这一幕被精通机关傀儡术的那个老鬼千机子看到,估计会激动的大呼小叫吧?”

    庄元啧啧称奇,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白胡须的老头的身影,旋即他又轻叹一声,心里莫名有些惆怅和感慨。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他前世的老朋友,以及那些晚辈,徒子徒孙们,恐怕永远也无法见到了。

    旁边的一对等车的小情侣注意到庄元,见庄元表现古怪,又是激动又是叹气,两人凑在一起开始嘀嘀咕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