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首恶以后,剩下的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

    齐三爷被江雪声的琴弦绞断了一条胳膊,崆峒长老被钉穿了第三条腿,先后宣告再起不能。两人一个倒地哀号,一个跪地喘息,被汗水浸湿的头发一绺一绺贴在额头上,活脱脱便是两条苟延残喘的落水狗。

    舒凫刚一想到这里,立刻在内心向狗道歉:对不起,辱狗了。

    至于凌奚月,这人倒是个精明的,非但没有出手协助崆峒长老,反而在江雪声抛出琴弦那一瞬间催动传送符,一溜烟地尿遁了。

    挺牛逼啊,舒凫想。

    不愧是要做病娇男配的男人。光是这一手审时度势、见好就收的技术,就比男主那个铁憨憨高了一个段位。

    可惜是个病娇。

    这一次,他没有遇到温柔治愈的女主姜若水,自然也不会再有之后求而不得、焚心似火、剑走偏锋、巧取豪夺的一系列魔鬼操作。舒凫衷心希望,他能够珍惜这次机会,积极治疗,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保住那点来之不易的逼格与智商。

    毕竟在原著中,大多数角色非蠢即low,或者又蠢又low,这两样东西实在稀罕得很。

    这样一来,或许凌奚月还能成为一个不太辣眼睛的反派,把自己从垃圾桶里拯救出来。

    总而言之,希望他千万不要再恋爱了。

    就算要爱,也请他去爱恶毒女配,实现反派的内部消化,自然降解,还女主一片绿水青山。

    但是,舒凫没有想到——

    ……

    “阿月,阿月!你没事吧?”

    凌奚月那道传送符是崆峒长老亲手绘制,质量过硬,一转眼就将他传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山头。

    在那里,他豢养的灵宠——一条通体纯黑的博美犬正在等候,毛茸茸、圆滚滚的,像个活蹦乱跳的煤球。

    “阿月,你吓死我啦。不是说好了,在青城办完事情才回来吗?是不是老色.狼又为难你了?我帮你咬他!”

    博美已开了灵智,一口软糯奶音,颠颠地冲他跑过来,蓬松的大毛尾巴摇成了一朵花。

    是的,博美,狐狸犬。

    凌奚月及冠那年,他家大哥亲手抱来了这条狗,说是送给他的礼物,让他当作自己的灵宠。

    凌霄城中人尽皆知,大公子凌凤卿的灵宠是一匹狼,来自北方雪山之巅,通身也是雪一样的白,看上去威严而又高贵。

    就如同“凌大公子”给人的印象一样。清冷高华,飘逸若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