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斧的人?!
听到这四个字,我当然是吃惊不已,这些船员竟然是战斧的?
在这茫茫的大海上,我能碰到米国的船已经够幸运了,起码不用再倒什么中转站,就可以直达米国境内。结果船上的人还是战斧的,简直就幸运的不能再幸运了!
当然,我还是假装很淡定的样子,皱着眉问:“你们是来自哪里的战斧?”
这些人以为我怕了战斧,立刻说道:“我们来自洛杉矶的一个货轮公司,我们公司就是战斧控制的!你是哪的海盗,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就杀我们,不怕遭到战斧的报复吗?”
众所周知,华夏和米国之间隔着浩瀚的太平洋,坐船的话大概需要半个月左右时间,我估摸着现在就处在中心点的位置上,能在这碰上战斧的船实在太幸运了,前一个星期受的苦感觉都很值了。
我走过去摸出饮血刀来,对准那个船员的脖子说道:“战斧算个屁啊,老子想杀就杀,你要怎样?”
他们搬出战斧,就是为了吓唬我的,现在看不到吓不住我,当然一个个哆嗦起来,毕竟同伴的尸体还在旁边。我又转头看向其他的人,经过刚才一番屠杀之后,哪怕是还活着的人,也都各个身上有伤,不是断了胳膊就是断了腿的,稍微好点的也肚子上有个大洞。
他们伤害阿布,我本来就很冷酷,现在得知他们是战斧的人,我就更冷酷了。
我冷冷地道:“正好,我也要去洛杉矶,你们带我一起去吧。”
我对米国很不熟悉,也完全不知道南王等人去了哪里,就从这些船员身上开始下手就挺好的。他们就是战斧的人,可以顺藤摸瓜打听战斧的事,没准可以探听出南王等人的下落。
我的计划很好,这些人就有点懵了,他们不知道我一个海盗,好端端跑到洛杉矶干什么,但也不敢多问,只能答应。
我又询问他们,还有多久能到米国?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他们告诉我说,一个星期就够。
现代交通这么发达,如果是坐飞机,一天就能到米国了,现在坐船却要一个星期,说实话是有点烦躁的。不过,在王巍的岛上呆了小半个月,又在阿布背上躺了一个多星期,在几乎已经绝望的时候,有一艘船突然出现,还是直达米国,已经很不错了。
等我到了米国,南王他们已经被送去一个月了,真不知道他们是死是活,但别说一个月,就是一年、两年、十年,我也要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便吩咐这些船员互相疗伤,顺便清理甲板上的血迹、尸体等等。
这是一艘现代渔船,又常年漂在海外,什么药物都有,甚至还有船医,所以不用担心。趁着这个机会,我也在船上转了转,第一时间就把通讯设备给砸掉了,省得他们往洛杉矶通风报信,人还没到就被围剿。
至于水啊,粮食什么的都很充裕,撑三五个月都没问题。
船的航行方向,我也让人设置目的地为洛杉矶了。
将船摸得差不多后,我便返回到甲板上,那些船员也都清理完毕了。刚刚死了一半的人,对于他们来说,我就好像从天而降的恶魔——想想也是,当初罗子殇刚出现的时候,给我的震撼多么大啊,整个人连话都不会说了,白白错过了询问南王的机会,现在想来这些船员也是一样——他们看到我就打哆嗦,湛蓝的眼睛里全是恐惧,我让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敢往西。
“只要顺利把我带回洛杉矶,我保证不会为难你们。”我说。
这些船员个个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听到这四个字,我当然是吃惊不已,这些船员竟然是战斧的?
在这茫茫的大海上,我能碰到米国的船已经够幸运了,起码不用再倒什么中转站,就可以直达米国境内。结果船上的人还是战斧的,简直就幸运的不能再幸运了!
当然,我还是假装很淡定的样子,皱着眉问:“你们是来自哪里的战斧?”
这些人以为我怕了战斧,立刻说道:“我们来自洛杉矶的一个货轮公司,我们公司就是战斧控制的!你是哪的海盗,怎么不问青红皂白就杀我们,不怕遭到战斧的报复吗?”
众所周知,华夏和米国之间隔着浩瀚的太平洋,坐船的话大概需要半个月左右时间,我估摸着现在就处在中心点的位置上,能在这碰上战斧的船实在太幸运了,前一个星期受的苦感觉都很值了。
我走过去摸出饮血刀来,对准那个船员的脖子说道:“战斧算个屁啊,老子想杀就杀,你要怎样?”
他们搬出战斧,就是为了吓唬我的,现在看不到吓不住我,当然一个个哆嗦起来,毕竟同伴的尸体还在旁边。我又转头看向其他的人,经过刚才一番屠杀之后,哪怕是还活着的人,也都各个身上有伤,不是断了胳膊就是断了腿的,稍微好点的也肚子上有个大洞。
他们伤害阿布,我本来就很冷酷,现在得知他们是战斧的人,我就更冷酷了。
我冷冷地道:“正好,我也要去洛杉矶,你们带我一起去吧。”
我对米国很不熟悉,也完全不知道南王等人去了哪里,就从这些船员身上开始下手就挺好的。他们就是战斧的人,可以顺藤摸瓜打听战斧的事,没准可以探听出南王等人的下落。
我的计划很好,这些人就有点懵了,他们不知道我一个海盗,好端端跑到洛杉矶干什么,但也不敢多问,只能答应。
我又询问他们,还有多久能到米国?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他们告诉我说,一个星期就够。
现代交通这么发达,如果是坐飞机,一天就能到米国了,现在坐船却要一个星期,说实话是有点烦躁的。不过,在王巍的岛上呆了小半个月,又在阿布背上躺了一个多星期,在几乎已经绝望的时候,有一艘船突然出现,还是直达米国,已经很不错了。
等我到了米国,南王他们已经被送去一个月了,真不知道他们是死是活,但别说一个月,就是一年、两年、十年,我也要去,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便吩咐这些船员互相疗伤,顺便清理甲板上的血迹、尸体等等。
这是一艘现代渔船,又常年漂在海外,什么药物都有,甚至还有船医,所以不用担心。趁着这个机会,我也在船上转了转,第一时间就把通讯设备给砸掉了,省得他们往洛杉矶通风报信,人还没到就被围剿。
至于水啊,粮食什么的都很充裕,撑三五个月都没问题。
船的航行方向,我也让人设置目的地为洛杉矶了。
将船摸得差不多后,我便返回到甲板上,那些船员也都清理完毕了。刚刚死了一半的人,对于他们来说,我就好像从天而降的恶魔——想想也是,当初罗子殇刚出现的时候,给我的震撼多么大啊,整个人连话都不会说了,白白错过了询问南王的机会,现在想来这些船员也是一样——他们看到我就打哆嗦,湛蓝的眼睛里全是恐惧,我让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敢往西。
“只要顺利把我带回洛杉矶,我保证不会为难你们。”我说。
这些船员个个小鸡啄米似的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