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没想到会被拒绝,邓曼曼的笑容僵了僵,也没有了维持下去的心情,语气冷了几分:“那好吧。”

    她拿了点东西就走了,也不留宿,来得匆匆忙忙。

    室友凑到唐之秋身边,道:“她好奇怪哦,觉得自己进了沈西陆的剧组很厉害,所以特意回一趟寝室向我们宣布?”

    唐之秋耸了耸肩。

    邓曼曼的性格其实也不难理解。想来是小时候自卑惯了,越是被压一头,想要表现自己的心就越为强烈。所以刚刚有了一点成就,便迫不及待地向她们展示——离她最近的对手就是她们了。

    她的态度还是如此,不评价也不干预别人的人生,各有各的活法罢了。

    周六,唐之秋随唐父出席一个聚会。

    父女两人聚少离多,唐父每天全国各地跑,从前是不放心,现在她读了大学走向成年,唐父便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事业上。

    唐氏进军娱乐市场不久,人力物力等资源都处于起步阶段,全靠钱和从前的交情,参加聚会便成了不可或缺的环节。

    作为唐氏集团的大小姐,唐之秋自然备受瞩目。唐父一离开,她身边陆陆续续就开始来人,多是圈里年轻的公子哥与富太太。

    毕竟她是唐父的独女,而又即将满二十,身边没有男朋友,婚姻就成了重大的筹码。

    唐之秋素来不喜欢这一套,唐氏的实力给了她任性的资本,被几个公子哥一缠,收敛了几年的脾气又有所恢复,毫不客气地把人逐一怼走了。

    她抿了一口酒,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

    唐父带她来这种聚会,中途还不知所终,心思昭然若揭——不就是要她挑个合适的结婚对象吗?

    她的脑海里只浮现出一张脸。

    唉,好难。

    她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准备去找老父亲算账,又发现那一圈开发商里有个熟悉的人。

    没等她回神,唐父已经介绍道:“小秋,叫金叔叔。”

    他是《沧海》的股东之一,长期涉足娱乐圈这一块,看上去与唐父年龄差距不大,然而没有保养身材,肚腩上紧紧扣着皮带,几乎要绷不住了。

    唐之秋跟着喊了一声,表现得很乖巧,露了个面便不再接话。

    让她惊讶的,是金叔叔的女伴。

    邓曼曼。

    她穿着正式的礼服,很好地勾勒出玲珑曼妙的身材,看上去温婉大方,一身珠宝气,不像个不满二十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