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荒原上到处洒满了血红色的余晖,天空中的秃鹫咕咕的叫着,不远处的峡谷对面,时不时有牛羊咩咩的叫着,低头吃一口草,抬头看看四周,继续欢快的吃着草。

    在牛羊不远处的一处草丛里,昏睡着一个少年。破烂的衣服包裹住他瘦小的身躯,在这和谐的荒原上,却处处显示着不和谐,正如这个少年。秃鹫继续咕咕的叫着,牛羊继续吃着草,谁也不搭理谁,谁也不稀罕谁。

    少年醒了,被一只小马驹舔醒了,很奇怪,这并不是当地普遍的蒙古马。它的颌骨很高,虽然还是马驹,却已经初现骨架。少年呆愣愣的看着面前的马驹,他坐了起来,打量着这血红的荒原,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即将散去。附近没有马群,不知道小马驹从何而来。重要的是他正在欢快的舔着少年的脸。

    “我这是…被人抛尸了?”

    昨夜向来温厚善良的方辞,和一群不良社会青年起了争执,只是因为不良社会青年拿了一位瞎眼拉二胡老人的钱。并没有什么相干,仅仅只是方辞每晚都会偷偷给老头放钱,并且悄悄的听他拉完一曲二胡。

    方辞没有家人,从小被孤儿院收养长大,半工半读的读完了高中,因为经济情况放弃了重点,选择了一所廉价大学。继续自己的半工半读。到他遇到不良社会青年前,他已经毕业近两年了。

    他并不是圣母,也没有收养猫猫狗狗的习惯。相反他很自私,自私到老板给的每一分钱都要仔仔细细算,自私到一定要留够自己的生活费才肯把钱悄悄的塞到孤儿院的捐款箱。自私到给一个小姑娘补课时,不愿意让人家购买辅助教材,非要拿出自己高中的笔记塞给人家。小姑娘高中毕业后考上了重点,他却自私到不愿意接受小姑娘一顿感谢的饭。

    “果然还是不够惨呢。”

    无端的善意最为可笑。至于被人家以为他死了,抛尸野外。方辞并没有在意,只是笑笑。

    可是他发现,他穿的并不是他廉价的地摊货,而是奇奇怪怪的粗布衣服。

    他对穿越一事总是付之一笑,现在却根本笑不出来。

    脑子中的记忆告诉他,他回到了北宋。父亲作为驻守边疆的一员,早些年已经血洒疆场。母亲也在前面一些日子撒手人寰。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方辞。花光积蓄葬母之后,带着自己家唯一有的一头马驹,准备上山采点药,换取些微薄钱财。却不想失足跌下山崖。命丧当场。最终被方辞捡了便宜。

    “也是没人疼的孩子。”

    腿很疼,好像断掉了。他腾挪着起步。几次尝试发现确实是断了,最终麻烦了马驹。暗夜中的潜行者很多,他绝不是唯一一个,小马驹很安静,也很稳重,月色在赶路中悄悄逝去,回到了那个一贫如洗,家徒四壁,却还是能遮风挡雨的宅子。他长舒一口气,驻守边疆的男子很多。,拖家带口的也不在少数。邻里邻居都很好,看着炕上。已经硬的不能再硬的干烙饼,方辞费力的咀嚼了起来。

    “有口吃的就不错,至少明天依旧能继续苟活下去。”方辞喃喃自语。他很自私,却很容易满足。对他来说穿越到什么朝代并不是十分重要。他并没有匡扶天下的正义感,也没有推动科技进步的自觉。在他看来那些东西容易让他活得不踏实。能简简单单生活在古代,也是一件非常不错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