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女人(中篇小说)张宝同

    巧玲刚烧过水洗头,铁锅里还烧着水。这时,她开始擀面。我帮她烧火。我问她,“你老公干嘛呢,怎么没见到他?”巧玲说,“他在云岭那边山里挖金子。”我说,“你们这里还有金子?”她说,“云岭那边发现了金矿,好多人在那边开采呢。”我说,“这样说,你们这边很快就能富起来。”因为我曾去过河南太要那边帮别人写过一个报道。知道那边的人都在挖矿,而且那边的农民有许多人都靠挖矿富了起来。

    可巧玲说,“我们这边山里的含金量好像并不多,政府把那片地方包给了别人。那些人就在那边出售矿洞。一个矿洞500元。我家富生是和村里人合伙包了一个洞。可是有的老板一人就包了十多个洞,雇着一些人在帮他挖矿。可是,要是运气不好,洞子里挖上几天都不见有金子。”

    不一会,水开了,巧玲把面擀好了,也把土豆切好了,就开始下面。我问巧玲,“你老公早上也不吃饭就走了?”巧玲说,“他早上天刚一亮就走了,来不及吃饭,只带了一些饼好在路上吃。”我说,“你不去给他送饭?”她笑了笑,说,“不送,那里很远,有十多里路。”

    吃完饭,巧玲要带我去看风景。她又换上了那件漂亮的裙子,和我一前一后地走在山坡间的小路上。当我们从一片玉米地边走过时,就见一位像是三十七八岁的农妇在太阳下锄着地。巧玲对我低声说,“这就是那个女孩的姐姐。”听着这话,我就对这位女人仔细地打量起来。女人穿得衣服和裤子相当地破旧,特别是容貌显得非常地苍老,一脸的愁苦,头发像干草一样杂乱枯燥,没有一点年轻女人的灵光和秀色。一看就是一位苦命的女人。

    我对巧玲说,“她可是比她妹妹老得多,苦得多。一点都不如她妹妹那样地年轻漂亮。”巧玲说,“她今年才只有二十六七岁,才比她妹妹大四五岁。”我说,“可她看起来要比她妹妹要大二十岁。”巧玲说,“那也是,她都生了三个娃了,而且,家里的重活累活都是她在干。她妹妹是家里的宝贝,除过做做饭,扫扫屋子,地里的活从来都不去干。”

    这时,那个女人看到了我们,就对巧玲喊道,“在哪找来的男朋友,好英俊好文气呀。”巧玲脸上不禁有些红了,说,“我要是有这命,就不嫁到这山里来了。这是我过去认识的一位城里的老板,他来咱们这里看风景呢。”那女人又说,“咱这山里除过山还是山,有什么好看的?”巧玲说,“人家住在城里,高楼大厦看得不耐看了,就想到咱这山里看看风景。”接着,她又说,“你也该回家吃早饭了。”女人说,“天还早,再干一会。”巧玲就说,“你老公一个大男人,怎么不让他下地干活,你别把他养成跟城里人一样了。”女人叹了口气说,“他不想干,我也没办法。”

    翻过一道山岰,我们来到了不远的一片山坡前。山坡上稀稀拉拉地长着一些松树和灌木,而在松树和灌木周围却是很大一片野花和青草。翠绿的青草中,红色的花,紫色的花,橙色的花和黄色的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地开得满山坡都是。让人看着好不惊喜。

    我要跑进花丛里去摘些美丽的花儿给巧玲,可她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进到花丛里,说那花草中长满了荆棘和长刺,怕扎着我的腿,刺伤了我的手。于是,我们就坐在草坡的边上,朝着花海里的一朵朵艳美的花儿不住地观赏着。

    我们赏花,花的娇艳和鲜美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我们曾经的如花岁月和似水流年,那段美好的时光被称之为青春。我们每个人都从青春中度过。回想起来,青春时光并没有多少让我们为之感动和留恋的场景,但青春的感觉却会让我们永远地回想和向往。因为青春是我们生命中那段含苞怒放和精彩亮丽的花期。虽说春绿秋黄年年岁岁,花开花落岁岁年年。可是,人的青春却是极其短暂,一去不返。所以,观景赏花之时,不免会有悲怀伤情之感。

    但是,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生命就是这样。花儿美丽,我们也曾美丽过;花儿轻盈,我们也曾轻盈过。虽然时光流逝,青春不在,但我们依然在怀想,让梦中的桔树结果,让夏日里的最后的一朵玫瑰,在心中绽放。我们对美的憧憬与向往永远会比这花景更美艳持久。

    我常常赏花,能认得许多花,但这里的许多花我并不熟悉,就指着一朵朵不同的花儿朝她问着名字。可是巧玲也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因为她只是经常地看,但从未想知道它们的名字。因为知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并不影响她对它们的观赏。她对我说许多在山里生活了一辈子的老人都恐怕叫不上它们的名字。山里人是很实际的,对他们有用的东西,他们会记住它们的名字,如果是他们用不上的东西,即使再好看,他们也不会去记住它们的名字。

    观赏着这美丽的花儿,我对巧玲说,“你就是这山里的花,虽然很好看,却长在这山里。所以,只能让太阳看,让月亮看,让大山看,不能让很多的人来观赏。”其实这山里的女人何尝不是跟这鲜花一样,藏在深山人未识,只能嫁给一个她们并不喜欢的男人,默默地生活一辈子。而巧玲就是由父亲一手包办和强迫地嫁给了她的老公。

    她摇了摇头,说,“我就是这命,有什么办法?”我说,“那你一直在乡镇里长大,就没在那里有过自己心爱的人?”她出了口气,把目光伸向很远很远的地方对我说,“在我二十四岁那年,我带着三岁的孩子在镇上师专门前承包过一个小商店。在那里我认识了学校里一名学生。他那时只有二十一岁。他每天都来我的小店里,而且是一天几次,有时是来买东西,有时是专门来找我说话。那孩子白净又文气,挺招人喜欢。可他买东西并不是自己吃,而是要给我的孩子。他来多了,我们就熟悉了。有一次,他拉着我的手,说我长得好漂亮。我当然知道他的心思,可是,我觉得他还是个学生,年龄也比我小好几岁,就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可是,有一天,他对我说等他毕业了,要娶我为妻。我笑了说我都结婚有孩子了。可他说让我离婚,把孩子带着跟他一起生活。因为他毕业后就是老师,每月会有工资。虽然我没把他的话当真,可他却是很认真。他一放学就来见我,说一天不见我,心里就跟丢了魂似的。那天晚上,我留他跟我一起吃了饭。吃过饭,他也不回校上晚自习,就一直陪着我说话。直到学校要关校门时,我就催他赶快回宿舍。可是,他搂着我不放手,说他想跟我睡在一起。于是,我就把他留了下来。后来,我们真地和恋人一样,难舍难分,他每隔两三天就来我的小店里留宿,然后对宿舍的同学说他是在亲戚家睡的。可是,时间过得很快,半年后,他毕业了,分到了他们家那边的一所小学里教书。他带我去了他们家一趟。他们家好远,在大山的深处,而且那里非常地贫穷。我是很想跟他一起生活。可是,这样做就必须先离婚。我就跟父母说我要离婚。可是父亲死活不同意。这让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可是,就在这时,那个学生给我来了一封信,信里还夹了张相片。可这封信我没收到,却不知让谁拿到并撕开了,然后给了我老公。那天,我从外面回到家里,老公把那封信拿给我看。我把那封信一看,就知道坏事了,因为那男孩在信中说他想我想得人都快活不下去了,要我快快地来到他的身边。甚至把我们在一起亲热和同居的事也都说了出来。这时,我因闹离婚都闹了两三个月了,可是父亲和家人没有一个人同意和支持我。我没办法,就对老公说,这信你都看了,事情也都知道了,如果你能容忍就当没有这回事,如果你容忍不了,咱们就离。老公听我说这话,就没有再吭声。可以说和那位学生在一起,是我这一生中真正的恋爱。因为在这之前,我还从来没有爱过任何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