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了!”随着这一声极为洪亮的招呼声,一名30多岁的汉子当先进了酒吧,那一刻,中规中矩的酒吧都显得小了两圈。

    “哈,是二哥回来了。”

    “看样子二哥又是满载而归。”……

    抿着小酒的几名本地猎人纷纷向汉子打招呼,亲热的寒暄中或多或少都有那么几分寒暄之意。

    这回来之人便是昆仲酒吧的另一位掌柜,刘仲。

    刘昆本身并不是很矬,但跟他这弟弟站一起,立刻就被比下去了,很有那么点鼠兄龙弟的意思。

    刘仲看起来有些大咧咧的,说话的嗓门大、走路的步子大、行走坐卧的肢体动作幅度也大,且透着那么股肆无忌惮的味道,不过这人在季良眼中可不是什么粗汉,盖因为他应对酒客的问候十分得体,酒客跟他打招呼,未必都会回言,但或是笑几声、或是点点头,便能让对方不觉被冷落。

    简单的来说,这人是那种仿佛天生就是做领袖的人物,尤其是在当今这样的时代,那一份粗俗的瑕疵很容易的就被人忽略了,甚至使其个人魅力略有加分,至少季良很有自知之明的认为,他要跟刘仲站台上,让一群素不相识的幸存者选头目,他自己的成绩十之七八会惨不忍睹。

    酒吧随着刘仲的回归,登时变得热闹了几分,正好赶上邻近饭店,又有一些觉醒者自客房或外面到来。下午那种略显清淡幽静的氛围便被熙攘热闹彻底代替了。

    刘仲宛如明星,始终扮演着受人瞩目的焦点角色,这人并不参与酒吧生意的打理,反倒像客人般当头正面的占了张桌子,然后要了东西吃嚼,大块肉、大碗酒,先不说营养味道,那种聚义厅开酒席般的气派、看着挺过眼瘾。

    等这位二哥第一轮吃喝结束,垫了个肚饱,与他一起出门的另外三个本地猎人也来了。凑成了一桌,又要了吃食,边不紧不慢的吃喝,边跟酒吧里的其他人说着他们这趟买卖的种种,季良看那意思,这应该是此间、乃至这个地区比较常见的一种交流方式。

    这次刘仲谈论的,便是宣化区的情况。出了那么大状况,他们这些就守在事发点边儿上的、自然没道理不关注。刘仲连同寨子里的几个好手,去摸了摸底,不光是实地查看,也去其他寨子观风看动静,看看这里边是不是有利可图。

    “利肯定是有的,这事还不是因那‘人参果’而起?否则宣化区里的那颗奇树就算长成世界树。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可问题是,我们显然不是西天取经四人组。”

    发言者的同伴附和道:“是啊,况且几个月前西区几个寨子被那个什么绯月殿坑了的事,记忆犹新哪!”

    刘仲将手中啃了一半的棒骨肉往餐盘里一丢,拿起毛巾边擦着手边道:“两位兄弟说的很对。利大利小搁在其次,首先得看这坑是卖力气填、还是得拿命填,像眼前这坑就明显大了点儿,闹腾一场,折百八十个猎人,我觉得很正常。”

    猎人们议论纷纷。这半年来,宣化区这只大老虎的屁股还是有人摸的,平时里也比较注意彼此沟通,所以里边是个什么情况,即便不能准确评估,也能预测个七八分。老实说,百十来个猎人的数字、不少猎人不太相信,这可不比浩劫初。大多数人都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搞蒙了,也缺乏战斗经验,很多觉醒者都死的憋屈,现代的猎人哪个手里没两下?又是群策群力的集体行动,一进一出能死那么多人?

    季良和薛磊等人一直都有留意猎人们的表现,他们很快发现,那些神情中透着质疑的,都是外来者,本地的猎人明显对刘仲的话比较笃信,显然,这人平日里说话应该是比较靠谱的,赢得了当地觉醒者的信服。

    刘仲表现的并不在意这些细节,大咧咧的道:“不瞒诸位,我探得的消息表明,附近的几个大势力可是都闻风而动了,就连京城那边也派了人,这会儿在三道岭(寨子),这可是场大热闹。咱们是地头蛇,虽然喉咙不大、咽不下大肥肉,但喝点油汤的机会确实不容错过,巡风放哨接应,如果运道再好点儿,说不定也能捞一撇子肥膘尝尝,就看怎么个干法了。”

    有猎人出声道:“突然就长出了奇树,还有颗‘人参果’巧合之下流落了出来,我看这就个坑!”

    刘仲哼了一声,“如今这世道,出门就没个十成十安全的,该出手时就不能怂,否则怂成了习惯,这猎人的饭碗,估计用不了多久就捧不起来了。况且闷棍这玩意儿,主要靠的就是个出其不意,心里都有了提防还能挨棍……我真就不好说什么了。”

    酒吧里一阵沉默,显然是刘仲最后这话引起了众人的共鸣。

    都说做这个时代的猎人,5分实力,3分胆气,2分谋算,1分运道,运道很飘渺、指望不上,谋算这种事也是时灵时不灵的,不是有那么句话:计划赶不上变化,实力再强差人意点,那么想捧好猎人这饭碗,只能是靠胆略弥补。说白了就是得有股子狠劲儿,敢拼、甚至敢死!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出路往往都是杀出来的,过了这个坎儿,也许就柳暗花明了。

    有些猎人因这说法丧了命,也有些猎人因之突破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