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恋人的女儿(家族伦理·中篇小说)张宝同2017221

    2000年一方面被人们称为是千禧年,也就是说一千年才能遇到一次,可是,它又被有些宗教组织称为是世界的末日。所以,有些人对这个日子怀有热切的期盼,而有些人却对它抱有极度的恐惧。其实,我就想2000年不过就是一个公元年份的数字,不会给人们带来任何的惊喜,也不会给人们造成任何的恐惧。因为地球是有年龄的,日月也是有年轮的,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它们都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照常运转。即使地球上常常会有地震和火山爆发,有洪水泛滥和大旱大灾,但地球还是照常在转动,似乎只要地球在照常转动,我们的生活就不会有大的改变。

    我们总是对有些事情怀有热切的期盼,而对另一些事情抱有极度的恐惧,其实事情本身既不会象我们想像的那样美好,也不会象我们想像的那样糟糕。生活实际上是很平淡的,而我们的思想却喜欢一惊一乍,要么把事情想像得无比美好,要么把事情想像得极其糟糕。

    我本是个心情平和,有着准确判断力的中年男人,经历过下乡、工作,后来又考上大学,当上了干部,可以说经历比较丰富。经历丰富的好处就是对许多事情有比较准确的判断,能合理地进行处置。我可以说是个聪明人,一生中很少犯过较大的过错,所以,就逐渐形成了自以为是的心态,觉得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自己努力,就没有办不成办不好的事情。可是,这一年我却遇到了一件让我真是无能为力和回天乏术的事情。

    我年近40了,已步入中年。但我事业有成,风光荣耀,已是区教育局最年轻的副局长,前程一片光明。但我的婚姻不好,那时,我已经离婚有半年时间。妻子是国企的一名技术员。单位效益还算不错。我们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即感情不和。当然这只是一个离婚经常使用的措词。这个措词非常地恰当实用,可以轻描淡写地把离婚的原因一笔带过,而不至于让双方都感到尴尬和难以接受。因为我们都是正派人,都非常地注重名声和公众形象,不想让孩子和外人感觉我们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

    实际上,我们离婚的原因并非感情不和。结婚十五六年了,不但早就过了七年之痒,甚至都过了十四年之痒了,应该说早就磨合得没有棱角,没有感觉了,还有什么感情不和?只要不出现什么大的问题,就凑合着往下过。可是,让我不能容忍的是妻子的性冷淡。性生活对她来说是一种痛苦,每次事后就会腹痛,一痛就要痛上两三天,有时还会腹泻,打针吃药要折腾上三五天,所以,妻子对性生活有种神经质的恐惧感。可我刚好相反,我对性生活总是有着奇妙浪漫的情怀和如饥似渴的渴望。我知道这是因为常年的所造成的心理扭曲。如果让我尽情尽兴地挥酒,我每天夜里至少要闹腾上两三次。可是,妻子不答应,她开始要我每月来一次,后来就限制为两月一次,再往后,就没了下文。我常常会三个月或是半年都没有一次。所以,我非常地苦恼,而且时常上火,不是鼻子起泡就是眼睛发炎,脾气变得异常焦躁,十分火爆,常常因为一句话或是一件小事就勃然大怒,大发雷霆。两人为此不是争吵不休,就是打着冷战,有时多少天不说一句话。到后来,我们开始分床而睡,谁也不再碰谁不再理谁。再往后,我在外面有了个情人,时间久了就被妻子发现了,我们就闹起了离婚。刚好我们家有两套房子,都是各自单位过去分的。于是,我们就真地离婚了,她带着刚上初中的儿子一起生活,我净身出户,单居独处,每月给孩子三百元钱的抚养费。

    可是,没过多久,我那情人就回商洛老家了。因为她老家出事了,把她从小养大的叔叔患上了静脉曲张,不能行走,要她回家照顾。她没有电话,离开后我们就断了联系。本来,有情人在,我们至少一月相聚两次,可以在浴室里洗个澡,欢乐一下,感觉日子过得安然充实,值得期盼。可是,她不在了,我就老是处在焦躁烦闷之中,我甚至去过城中村找过两次小姐,一次是在村口遇见了一位三十来岁站街的女人,一次是在美容美发厅里直接找小姐。但是,干完事之后,压抑在我心中的那种焦虑和烦躁非但没有缓解,心中的忧烦和不安却在加剧。因为那种感觉一点都不好,没有一点的浪漫和温情,完全是一种身体发泄,就跟行窃做贼一样有种犯罪感。

    我常常在夜深人静时失眠叹息,觉得自己当初找对象只注重相貌而忽视了健康,实际上女人的健康要重要得多。而且男人要女人就是为了享受性的快乐,再是生儿育女。如果不为这些,男人干嘛要娶女人?可是妻子隐瞒了病情,瞒天过海地欺骗了我,这让我常常想起初恋的恋人。恋人叫英梅,当时只有十六岁,是大队部的广播员。茶岭大队是出漂亮妹子的地方,而她却是整个大队最亮丽聪慧的妹子。我那时只有十七岁,在白塘公社茶场干了两年,又下了茶岭七队落户,离她所在的大队部只有百米之遥。

    在雨后初晴的一个春日,我正在路边的大田里插秧,看到田边小路上走过一位女孩,穿着红色上衣和白底布鞋,甩着两条黑粗的长辫,走路的姿态飘飘洒洒,非常地优美。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农村女孩,觉得她们不是太土气,就是太笨拙,从未见过如此清爽美丽的女孩。于是,我就直起身子站在田里,直直地朝着女孩望去,想看看她的容貌。那女孩似乎发现我在看她,就把头低了下来,显得有些害羞。直到走到我的身旁时才把头抬起,朝我莞莞地一笑,然后匆匆走过。

    她是那样美丽,美丽得让我沉迷,让我无法忘记。整个一天,我脑子里都被她那莞莞一笑占据着。夜里我第一次失眠了。不论是清醒还是梦里,眼前全是她的身影和笑容,她走路的姿态,她高挑的身段,她清秀的容貌,还有她亲切的微笑。我知道我的魂让她给勾走了。

    白天,我拼命地干活,不到下午四点就把包下的田插完了,早早地吃过晚饭,就坐在大队部门前的高坡上吹着口琴。我也不知道当时吹的是什么曲子,只记得那曲子吹得深沉而悠长,仿佛有种割不断的情丝在天间飘散。

    女孩终于来到了我的面前,问我吹的是什么曲子,那样好听。我说是思乡曲。其实思乡就是思亲,只是思乡说得比较委婉。女孩坐在草地上听了一会,就要我到她的屋里喝茶。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之后,每天晚上我都要去她的广播室里喝茶聊天。可是,这段时间并不长,我就被大队部调去给一个测量队当民工。我们已经处在热恋之中,一天不见如隔三秋。我虽然整天在山上给测量队放标尺,但脑子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她。因为测量队的驻地离大队部有十多里路,我只能过上三五天才能去看她一次,而且总是一进她的屋里,只能坐上一会,喝上一杯茶,就要离开了。因为夜深之后,大山里空无一人,一人走在小路上非常害怕。